科右前旗科尔沁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前旗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科尔沁镇实际工作情况特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尔沁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镇政府各村、各相关站办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明确由镇宣传办、组织办专门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健全完善制度。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针对人社部门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对社保业务咨询和办理、信访案件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严格责任考核。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丰富形式内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多样,通过科尔沁镇微讯、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途径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党群服务、人事人才、劳动维权、政务服务、扶贫等为主要内容,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动态,在为社会公众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2020年,我镇在政务公开政系统上共上传219条信息,全部依规定主动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科右前旗政务服务局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政府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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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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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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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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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885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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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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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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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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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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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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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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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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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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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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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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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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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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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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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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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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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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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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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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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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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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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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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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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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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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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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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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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科尔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手段不够丰富,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0年,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全镇各村、各站办所、直属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与盟、旗各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科尔沁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科右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旗政公发〔2021〕1号)要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对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结合我镇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