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旗林业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旗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和旗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旗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科右前旗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指导全旗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旗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二)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三)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承担国有林区的相关管理职责。

   (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意识形态、文秘、保密、档案、会议、督查、普法、信访、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计划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二)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天保工程区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区划和公益林建设。拟定全旗蚕业发展规划,负责全旗蚕业管理工作。

   (三)林政防火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

   (四)草原管理股。监督管理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拟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草原站的建设和管理。

   (五)综合业务股。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捕猎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指导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乌兰河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东100米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82-83998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恒年

    三、所属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全旗林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果业技术推广和技术交流,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造林绿化、防沙固沙,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建立健全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档案,为林业生产做好服务。

   (三)负责全旗林木种苗行业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全旗林木种苗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旗林木种子采集、贮藏、调拨等工作。

   (四)负责全旗林木种苗管理,种苗基地管理、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引进、申报、选育、推广以及苗木生产供应、苗木推广,信息引导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发展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建设、管护,对森林公园林草、树木进行定期抚育、浇水、更新,做好森林公园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

   (六)保护森林公园内的设施、林木、林地,做好森林公

   园内防扑火及防火宣传、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七)负责全旗野生动物保护和发展规划,负责有关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境内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

   (八)负责全旗范围内的伤病、野生动物的鉴别、接收、救护、饲养、放生、移交、救护救治工作,开展全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开展全旗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

   (九)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一楼101

   联系电话:0482-83998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长城

   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有林场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旗林场和国盟界防火站业务指导及事务服务工作;承担机关的信息、宣传、党建、人事、财务、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

   (二)负责指导各林场和国盟界防火站做好抚育工作(造林、育林、护林)、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三)负责制定各林场和国盟界防火站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场和国盟界防火站建设和发展。

   (四)负责指导各林场做好公益林管护及建设。

   (五)负责指导各林场和国盟界防火站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六)负责指导国盟界防火站做好国境52公里防火隔离带和盟界236公里防火隔离带开设、点烧及防火巡逻工作。

   (七)负责指导国盟界防火站做好前旗堵截敏感词古火前沿指挥部场所及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前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及各种车辆保养管护工作。

   (八)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育实习、参观考察等提供服务。

   (九)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有林场事务服务中心,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212

   联系电话: 0482-83998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曲迎力

   科尔沁右翼前旗草原工作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草地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

   (二)负责全旗天然草场建设利用、人工草地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全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种草绿化、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

   (三)负责全旗草原鼠、虫、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防治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旗草原有害生物(鼠、虫)种类调查、预警预报、标本制作工作。

   (四)负责全旗牧草种子资源保护、乡土草种的采集、繁育;引进和推广优良牧草品种及草种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全旗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等工作。

   (五)负责全旗草原生产力动态监测、草原生态系统综合 评价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全旗草原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及植物标本制作工作。

   (六)负责规划全旗草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指导草产业和 草原旅游业发展工作;负责构建全旗草原文化体系,弘扬草原文化宣传工作。

   (七)负责全旗草原保护与建设、利用的技术培训、咨询、 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

   (八)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科尔沁右翼前旗草原工作站,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四楼408

   联系电话:0428-83986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梁留喜

   科尔沁右翼前旗森林和草原防灾减灾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草拟实施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初级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的初级应急处置。

   (二)承担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火

   险预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防扑火工作。

   (四)承担指导全旗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网络和防火指挥系统的 使用与管理,收集整理防火文献和数据档案等工作。

   (五)承担编制全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旗防止外 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规划和防控方案,组织开展外来林业有害 生物普查、治理工作。

   (六)承担指导基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调查和预测 预报以及统计工作;承担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虫情监测调查工作; 指导全旗预测预报网络建设,及时发布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趋势预报。

   (七)承担森林病虫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推广应用低 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生物农药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技术以及航空 防治、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

   (八)组织开展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应 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强相邻旗县间和不同行业部门间联防联治工作。

   (九)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科尔沁右翼前旗森林和草原防灾减灾中心,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股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202

   联系电话:0482-83998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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