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旗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产生、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6.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健、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嘎查村集体经济和财务工作;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各内设机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材料、文件;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和档案、文件的收发、归档,及时完成各类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各类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物品采购、对外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嘎查村集体经济和财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2)退役军人服务股: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股: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各内设机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材料、文件;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和档案、文件的收发、归档,及时完成各类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各类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物品采购、对外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技术推广股: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科技转化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产业信息股: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5)技术培训股: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以大石寨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各内设机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
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材料、文件;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和档案、
文件的收发、归档,及时完成各类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负
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各类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
责物品采购、对外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
交办的其他任务。
(2)执法一队:负责大石寨片区以苏木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
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
法权;上级部门及苏木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执法二队:负责保门片区以苏木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上级部门及苏木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大石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82-8790010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郝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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