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科右前旗首届“诚信企业”“诚信商户”活动公告

来源: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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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关于“选树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标杆企业和诚信个人”要求,结合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印发的《科右前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旗政发〔2024〕36号文件要求,拓展商务诚信激励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诚信经营商家提供更好的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诚信前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学典型、做典型”的价值导向。

  二、选树范围和条件 

  科右前旗辖区内经营者(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自愿申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选树活动共推选诚信企业6户,诚信商户6户。申报的市场主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选树范围

  1、“诚信企业”选树范围:在科右前旗辖区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三年及以上在业状态的企业。

  2、“诚信商户”选树范围:在科右前旗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三年及以上的在业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二)选树条件

  1、科右前旗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独立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

  2、重视诚信建设,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近两年来无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记录,商户和法人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内蒙古、信用中国-兴安盟)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不掺杂使假、不虚假宣传,无恶意竞争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4、依法纳税,自觉遵守国家税务法规,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及时按额纳税,无偷税、漏税、逃税和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

  5、注重安全环保,当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境违法事件,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

  6、无消费者投诉,群众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选树材料

  (一)“诚信企业”选树材料

  1、诚信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纸质版加 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等;

  4、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无税收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 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等实际情况的 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企业要对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 形成总结报告(1000字以内);

  6、其它资料。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 二 )“诚信商户”选树材料

  1、诚信商户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纸质版加 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事迹材料。申报商户要对其典型事迹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800字以内)。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组织员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培训相关材料;

  2、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情况的相关材料;

  3、企业拥有自主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企业、商户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情况,则直接取消选树资格。

  四、组织机构

  选树“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由旗市场监管局、旗司法局、旗公安局、旗法院、旗税务局、旗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给予意见。旗市场监管局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激励措施

  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对选树“诚信企业”、“诚信商户”开展以下奖励措施:

  (一)授信挂牌。在科右前旗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信用+白名单”服务机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家,集中进行授信仪式,纳入“信用+白名单”并发放“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牌匾以宣传展示商家良好形象,提升市场知名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减少对挂牌商家的检查次数。

  (二)融资优惠。对满足条件的商家通过旗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与各大银行机构对接,为授信企业打造贷款“绿色通道”,诚信商户可享受相关金融产品优惠利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

  (三)容缺受理。对诚信商户通过系统自动研判、主动推送、数据共享应用等,享受在行政许可审批、市场准入以及办理其他申请申报事项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在评优评先、资金扶持等工作中予以优惠、奖励或优先办理。

  (四)宣传报道。通过多彩前旗、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商家宣传,弘扬和表彰诚信先进典型商户,传播行业诚信正能量,为诚信商家引流;通过月月3.15、质量安全宣传等时间节点,开展诚信商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商户及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服务,让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六、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2024年7月23日至7月28日)。各牵头单位、行业协会深入动员,多渠道广泛宣传“诚信商家”诚信示范选树活动及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诚信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观念,形成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购买者“人人讲诚信、事事重诚信”的文明风尚。

  (二)组织推荐(2024年7月29日至8月5日)。各所(分局)按照活动要求,组织辖区企业(商户)和人员积极参评并填报相关材料(申报审批表、诚信经营承诺书、个人信用报告),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02649391@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旗市场局303室,联系电话:0482-8398163,推荐截至2024年8月5日17:30前。

  (三)核查公示(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参选商家和人员开展信用核查;审核核查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多彩前旗”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社会发布(2024年8月13日至8月31日)。适时组织召开授信仪式,对获得诚信商家颁发牌匾,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向社会展示其诚信形象,营造“诚信前旗”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工作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筛查,科右前旗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广泛发动参与,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商家积极性,把评选活动作为各类社会主体、社会公众参与诚信建设的道德实践。

  (二)强化联合激励。对于评选出来的“诚信企业”、“诚信商户”,各部门要在融资贷款、就业创业、行政审批、荣誉授予等管理事项中,对诚信商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展示诚信商家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诚信美德,在各行业形成示范引领导向效应。

  附件1:科右前旗“诚信企业”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2:科右前旗“诚信商户”申报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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