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市场监管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深化拓展年”建设,不断强化市场监管行风民主监督,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设立行风观测点、选聘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设立行风观测点12个,向社会公开聘请24名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风观测点工作制度
(一)工作任务
1.客观反映、搜集、转递经营主体和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及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程序不规范、服务态度“生冷硬”、工作作风“慢粗虚”等行风问题。
2.客观反映、搜集、转递经营主体和群众在接受日常监管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工作不规范以及随意扩大监管领域和范围、超出执法权限进行检查及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
3.客观反映、搜集、转递经营主体和群众在接受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人员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4.客观反映、搜集、转递经营主体和群众在接受行政执法中,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一刀切执法”、过罚不当、简单粗暴、有案不立、大案化小、同案异罚、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及用语不当、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5.积极参加各类行风观测活动,收集汇总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设立范围
综合考虑区域分布、行业类别、诚信素质、经营规模,在各地区产业园区、商会协会、办事窗口、经营主体中设立行风观测点。确定后向受聘主体颁发牌匾。
(三)设置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做到诚信经营,在社会和所经营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未曾被列入失信经营者名单。
3.实事求是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能够积极参与观测活动。
4.各行风观测点需确定1名固定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做好行风问题观测登记、信息采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解聘程序
1.观测时间为期一年,期满自行解聘。
2.受聘主体因经营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以及因发生违规违纪或其他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行为的,应予以解聘。
3.需要解聘的,由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聘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书面发函告知个人后解聘。
4.对不报送行风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有关程序由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
二、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任务
行风监督员要按照《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开展工作,通过交流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反馈全旗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廉洁用权、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受邀参加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相关行风建设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选聘范围
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主体代表、专家学者、律师、工商联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中选聘。确定后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
(三)选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无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关心关注行风建设中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廉洁用权各领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善于听取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且工作方式方法合理恰当,真正发挥“传声筒”的职能作用。
4.身体状况、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良好。
(四)解聘程序
1.行风监督员受聘时间为期一年,期满自行解聘。
2.行风监督员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以及因发生违规违纪或其他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行为的,应予以解聘。
3.需要解聘的,由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聘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书面发函告知个人后解聘。
4.对不报送行风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有关程序由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填报纸质报名表,报名地址: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
线上报名:将填报好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271293680@qq.com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收到)。
联络人: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景聪敏,联系电话:18704842929。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17:30止。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2024年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观测点报名表.xls
附件2:2024年科右前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监督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