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黑土地耕作补贴公开内容

来源:源: 前旗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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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黑土地耕作补贴公开内容

一、政策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337号)和《兴安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兴农牧发〔2024〕371号  

二、申报流程

  (一)补助标准

1.作业补助。玉米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20元,玉米秸秆部分覆盖及其它作物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36元,玉米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68元。  

补助对象

坚持“谁经营土地、谁实际实施保护性耕作,谁享受补助”的原则,在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为补助对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工作程序

保护性耕作应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 作业流程
  1. 作业主体或组织到户籍所属乡镇报名,乡镇审核、确认,登记备案,并对登记备案的主体进行公示,组织监控设备安装和作业合同的签订
  2. 在作业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对作业主体的作业质量进行监测,并结合入户实际抽查,确定作业质量的真实性
  3. 作业结束后,根据作业合同、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数据和作业主体提供的作业单填写作业验收单,并对作业验收单进行公示
  4. 对以上纸质版进行归档上报发展中心,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乡镇通过财政一卡通过系统录入,等待请款

  受理单位:科右前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0482-8398765

  三、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482-8398765

地址:科右前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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