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1011636581R/2024-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旗政办发〔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2-21 18:50:4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切实做好 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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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中心)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春节期间,全国和全区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2022年1月31日,广西河池一沙发生产作坊发生火灾,造成2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2月1日,浙江温州、重庆永川各发生一起村民自建房火灾,均造成3人亡;2月10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一住宅小区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风险感知度,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当前我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治理体系

  各苏木乡镇(中心)人民政府要全面建立“三长包保”责任制,压实苏木乡镇(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苏木乡镇(中心)要利用现有市域治理力量,组建的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发动志愿者组织、民兵组织、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驻村帮扶干部等参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村、嘎查委会、社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发动网格员、社区长、楼长、单元长、店长等力量开展“三清三关”,通过“入户检查”“上门提醒”等方式,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停放电动车等行为,并向业主讲案例教训、讲安全风险、讲防范措施。同时,针对沿街门店、特殊人群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点式报警、简易喷淋,全面降低火灾亡人风险。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0〕78号)文件要求,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二、排查治理重点场所

  及时研判本地区火灾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向住建、商务、民政、文旅体等重点行业部门发出建议函,组织行业部门重点针对商场市场、旅游景区、民宿客栈、农家乐和室内冰雪活动等重点场所、单位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隐患久拖不改或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的单位,要第一时间挂牌督办,并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进行集中曝光,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建设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精准化隐患排查和宣传,将消防安全触角延伸至基层末端,彻底解决“基层最后一公里”服务难题。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融媒体中心要利用新媒体每日不间断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滚动播出消防安全字幕;三大电信运营商要每周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确保消防安全宣传逐一推送至每个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责任到人;旗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凡辖区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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