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1011636581R/2024-0000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旗政办发〔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5-06 10:28:0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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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前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科右前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2022年5月6日

科右前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根据兴安盟农牧局 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兴安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植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实际种植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在我旗合法耕地上种植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面积。合法耕地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草局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非耕地上的种植面积;

  2.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种植面积;

  3.在国家和自治区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4.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5.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充的面积;

  (二)补贴标准

  水稻每亩补贴110元,小麦、杂粮杂豆补贴标准按水稻补贴资金使用后余量资金除以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按照户申报、村(嘎查)级审核的工作程序,以村(嘎查)为单位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各嘎查村要留存好补贴清册)。

  (二)各苏木乡镇(中心)对公示结果进行复核,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各地要留存好本辖区补贴清册),以红头文件形式报旗农牧和科技局,红头文件后附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表。

  (三)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审核、汇总,标准测算完成后将补贴标准反馈至各苏木乡镇(中心)。(因水稻补贴标准已确定,无需进行此步骤)

  (四)各苏木乡镇(中心)根据测算标准,对补贴资金花名册进行再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各苏木乡镇(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农户补贴清册录入工作。同时,将补贴清册汇总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审核。

  (六)旗财政局根据各地补贴清册发放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旗政府成立由旗长为组长,分管旗长为副组长,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各苏木乡镇(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右前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立东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李海波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黄文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占清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程  巍  旗工信局副局长(主持财政工作)

  苏景晨  旗财政局副局长

  隋玉波  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各苏木乡镇(中心)政府负责人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苏木乡镇(中心)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旗农牧和科技局要牵头做好补贴面积申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稳定农民收入。

  (四)严格工作要求

  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申报补贴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补贴申请资格,并进行全旗通报,同时取消下一年补贴。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亩

  序号 嘎查村名称 水稻补贴面积 小麦补贴面积 杂粮补贴面积 杂豆补贴面积 合计补贴面积

  谷子 高粱 荞麦 其他 红小豆 绿豆 芸豆 其他 

  1 

  2 

  3 

  4 

  5 

  6 

  7 

  …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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