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1011636581R/2024-0000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旗政办发〔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5-05 10:38:3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科右前旗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6 10:38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下载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稳定,决定建立科右前旗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科右前旗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6日

科右前旗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盟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结合《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内教组秘发〔2020〕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建立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兴党教组秘发〔2020〕3号)要求,经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建立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等各种方式,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依法治理、及时解决好校园安全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及时处置学校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加强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共享信息情报资源。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外事办、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团旗委、金融办等部门和各苏木乡镇组成。旗教育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各1人,分别由分管副旗长和旗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运行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必要时可召开有其他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的专题会议、扩大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总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

  四、工作职责

  旗教育局:在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掌握全旗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指导监督学校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工作;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旗委宣传部:负责加强互联网涉教育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信息线索;加强监测巡查,及时清理处置涉教育工作有害网络信息和行为。

  旗委统战部: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教育系统做好宗教管理工作。

  旗委政法委:负责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地区校园安全形势,全力支持开展专项整顿;结合平安建设有关机制,支持平安校园创建;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相关政策法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的社会矛盾;组织领导应对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旗法院:负责依法打击侵害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审理涉及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做好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和未成年人身心康复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未成年人学法、用法搭建平台。

  旗检察院:负责会同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犯罪,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促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

  旗公安局:指导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协同教育部门全力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联网、“护学岗”等四项指标必须达到“100%”;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督导学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旗外事办:为教育系统加强外籍教师、学生管理提供工作便利;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各种资源,对属地在国外留学生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协同机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

  旗司法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对涉校纠纷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梳理和化解工作;结合社区矫正行动,对学校周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走访,防止此类重点对象采取极端措施危及校园安全;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旗财政局:负责在各级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等教育经费中统筹解决校园安全工作所需经费。

  旗住建局:负责对校园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城镇校园饮水水质监督管理,保证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确保安全供水。

  旗文旅体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整治。

  旗卫健委:负责指导学校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干预指导,加强校园饮用水水质检测,强化学校卫生监督,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完善新冠疫情防控制度、规范设置留观室、储备充足防疫物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学生生理、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工作,帮助青少年正确面对心理问题。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旗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会同卫健、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及时对加工场所进行现场封锁,对尚未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抽检;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监督执法。

  旗信访局:负责做好涉教育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来访接待受理办理、信息预警、督查督办、综合研判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情况;掌握上访人员的信访诉求,督促属地做好上访人员的动态管理、源头稳控工作;加强对教育系统信访问题的跟踪督办,推动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信访上行。

  旗金融办:负责协调各银行积极开展业务治理,规范学生办卡审批流程,堵塞工作漏洞;协调各银行网点,在属地校园开展多种形式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宣传、警示和劝阻工作。

  团旗委:推动校园安全法制宣传工作,传达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各学校团委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安全主题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履行对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性工作,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共享信息。建立镇级学校幼儿园治安联防机制、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保障。

  五、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  磊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总召集人:吕双勇  旗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郎永贵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王立军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事务局局长

  赵玉州  旗政法委副书记

  温鸿志  旗法院副院长

  韩春英  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施建春  旗公安局副局长

  黄文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勇  旗教育局副局长 

  李叔凌  旗外事办副主任

  谢宏元  旗民政局副局长

  赵  萌  旗财政局副局长

  迟雅彤  旗司法局副局长

  杨仲庭  旗住建局副局长

  蔡晓艳  旗文旅体局副局长

  牟光岩  旗卫健委副主任

  李  强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凤新  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韩彩莲  旗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舒日娜  团旗委学少部部长

  冯文韬  旗信访局接待股股长

  斯  琴  科尔沁镇纪检书记

  王艳艳  巴日嘎斯台乡副乡长

  曲宾德  俄体镇副镇长

  卢美秋  居力很镇副镇长

  孟繁奇  额尔格图镇副镇长

  周义斌  察尔森镇副镇长

  郭金凤  归流河镇副镇长

  红  云  德伯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娜仁高娃 阿力得尔苏木副苏木达

  特木勒图 桃合木苏木党委副书记

  苏日古嘎 满族屯满族乡副乡长

  宋  杨  大石寨镇副镇长

  计芃宇  索伦镇副镇长

  潮洛蒙  乌兰毛都苏木党委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凤武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5248532655),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及时成立校园安全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区、盟工作安排,积极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成立专班、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认真组织校园安全专项整顿。

  (二)科学统筹谋划。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推动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难点问题,共同落实好涉校安全管理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抓好重点攻坚。各成员单位要以专项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精准研判,有效应对各类涉校安全的稳定风险,切实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根据疫情态势,加强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指导各校动态排摸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掌握存在心理问题学生的底数,发现异常及时干预引导,全力减少学生极端事件。要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研判,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管控,紧盯紧牢线上线下活动,及时妥善处置敏感的动向,防范化解政治风险。

  (四)深化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详实的检查记录、精准的问题清单和有力的整改举措,为迎接国家和自治区下一阶段的检查工作做足准备。旗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校园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对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校园安全事件要组织专项督导,对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以约谈、挂牌督导的方式督促整改。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