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前旗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工作方案》《科右前旗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科右前旗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抓好落实。
2023年3月3日
科右前旗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旗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火灾隐患,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旗实际,在全旗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防灭火工作方针,狠抓火源火险管控措施,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为保持全旗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全力保障森林草原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部位火源管控工作。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各农牧林场要在重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置防火巡护检查卡站,坚持防火检查与扫码登记工作,同时深入重点沿林区、草牧区、林草与村屯结合部、重要目标区域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与管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一是加强管控林区、牧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屯、居民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加强管控国家级森林公园、军事设施、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加强管控林区、牧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加强管控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林草结合部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点烧秸秆等引发火灾隐患;五是加强管控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火灾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六是加强管控边境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境外火烧入我国境内。
(二)增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火源管控工作。特别增强对“两会”重点时段及“清明、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点的防范管控工作,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农牧林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查检查,严密防控各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增强监测预警,前置应急力量,加大重点林区、风景区、重要设施周边的巡查力度,强化对重点人群管控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防火安全。
(三)加强开展隐患清理工作,强化火源管控。各地要持续开展“清山边”“清路边”“清坟边”“清林边”“清沟边”等工作,严密防控火险隐患,切实把火险隐患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四)强化生产作业火源管控工作。严格落实野外生产用火申请批复制度,杜绝违规违法用火。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农牧林场要强化管控野外施工现场用火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针对施工现场易燃可燃物存量多,员工生活区人员密集,致灾因素多,火灾荷载大,需要高度关注。要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狠抓火灾防控细节,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政府牵头抓落实,切实把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坚持部门协同。要充分发挥各防灭火责任单位作用,强化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火源火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切实封住山、管住火、看住人,确保火源火险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问题导向。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农牧林场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突出重点部位,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火源火险防控工作格局。
四、实施时间
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工作开展时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地各部门及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把火源火险管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形成管控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聚焦重点发力。要全面把握重点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管控到位。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保证安全。
(三)把握特点规律。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自查检查,确保责任措施落实落地。旗政府将组织成立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分片区、分时段开展督导检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农牧林场要在每周报送一次开展情况工作动态,要求有具体信息、人物、工作图片。及时制定森林草原火源火险管控工作方案报送旗林草局防火股,春防结束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秋防结束后报送全年总结。
2023年科右前旗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打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逐步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管理规范化,防灭火建设专业化,扑救指挥科学化,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治本机制,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保障“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全民防救意识,强化火源管控,提高预警响应和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水平,保持全旗森林草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今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胜利。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二)杜绝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四)确保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草原及风景区,重要军事区域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三、工作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制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旗委、政府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防灭火责任体系,确保单位一把手、管理层、一线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位。要充分做好扑灭大火的思想准备,在重点时期深入责任区进行督查、检查、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强化落实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把今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做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防火氛围。一要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扑火常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散发传单手册、悬挂标语及微信、网络平台、新闻媒介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切实提高全民的防火安全意识。三要全面做好防火宣传警示物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做好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的防火宣传。四要强化与中小学及嘎查村、社区的密切联系,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贯彻到学生和人民群众当中,全旗各中小学积极开展防火课堂教学活动,让森林草原防火的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形成浓厚的全民防火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控,清除各类火险隐患。一要加强巡护巡查工作,在重点时期要增派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重点地块重点把守,增设巡护检查卡站,加大检查管控力度,做到严防死守。二要突出抓好“清明”“五一”及春耕重要时段火险隐患防控,加强做好隐患清理,要持续开展清山边、清路边、清坟边、清沟边、清林边等行动,对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开展火险隐患专项治理,要反复清理,巡回清理,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坚决禁止野外上坟烧纸、烧田埂、点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同时加强做好重点地段防火隔离带的维护和新建工作,保障防火隔离带安全有效。三要全面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防火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号码和火警12119要向社会公告。保持防火工作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火情火灾信息上报和生产用火批复制度,杜绝不报、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四要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清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严格细致,防微杜渐,保障各项防火措施、防范责任明确到位。五要加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林草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火灾肇事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火力度。六要对痴、呆、疯、傻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强监护,落实监护责任人的责任状。
(四)增强预警监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入防火期,各地要加强预警监测,分析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各地管护站、检查站、望火楼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综合手段严密监控野外火源火险,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使预案切合实际,体现科学合理性,具备可操作性,具有针对性。防火关键期,各类扑火队伍要集中待命,遇有火情,确保能够迅速出击,做到及时扑灭,国盟界防火站专业扑火队及各林场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食宿、靠前驻防、携装巡护,全力做好防灭火应急准备,保持高度戒备状态。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实战能力。各地扑火队伍要坚持狠抓政治思想、灭火常识、安全常识以及扑救、自救、互救等知识业务学习。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活动,增强科学扑火水平和扑火实战能力,重点加强扑火技能训练和掌握安全避险方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科学部署兵力,有序组织灭火,坚持小火重兵投入打歼灭战原则,杜绝因指挥失误和缺乏紧急避险常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各苏木乡镇(中心)、自然保护区、各农牧林场及经营单位相关责任,统筹规划、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强化装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保障防灭火的各项设施设备良好齐全,积极维护保养防灭火机具、机械车辆、通信设施等,保证完好能用,要加强防火物资储备,保障防灭火工作经费,满足扑救火灾需求。应急扑火队伍要每人手配备一台风力灭火机,充足的二号扑火工具,保障防火服装、鞋帽等到位,确保做到队伍精干、装备精良、保障到位、能打胜仗。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火源管控、火灾救援、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全面加强火情信息及防火工作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做到火情信息尽早、及时、准确报送,坚持“有火必报、无火报平安”的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漏报瞒报及越级上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做到火情报告要素齐全,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各林场要在重点进山路口设置检查卡站,全面启动使用“防火码”,严格落实进山人员“扫码”通过。同时加强对“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及时上传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火源管理等信息的填报工作。
(五)严格督导问责。各地要强化督导问责,坚决杜绝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流于形式,对春防工作不认真落实责任的,存在思想麻痹、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简单敷衍等,发现一起,在全旗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纪问责。
科右前旗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全力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科右前旗发展新使命和生态保护建设新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为确保全旗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宣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区、盟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3.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早期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安全防范知识。
4.森林草原火灾、违规用火典型案例,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及肇事者处理情况等,突出做好安全用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
5.森林草原防火措施、进展、成效等动态信息,火源管控、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6.推广宣传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森林草原“防火码”、属地防火值班报警电话等。
(二)宣传时段
全国“两会”期间防火宣传周(3月4日—3月10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15日—4月15日),清明节防火宣传周(4月1日—10月7日),“五一”防火宣传周(4月30日—5月6日)。秋季防火宣传月(9月15—10月15日),国庆节防火宣传周(10月1日—10月7日),以及在春耕、秋收农忙季节等森林草原防火特殊时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进行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上开设森林草原防火专栏,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危害、防火安全常识、火灾避险自救常识、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等信息,广泛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参与意识,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的社会关注度。
(二)增设和修缮户外固定宣传物。各地各部门要在主要路口、人口密集处竖立固定防火宣传碑、牌、防火虎威威、张贴防火标语,悬挂防火警示旗,对现有的宣传碑、牌进行粉刷修缮,要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加强“防火码APP”推广运用。对重点林区、偏远村落、散居林区牧区的农户、牧点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入户宣传,并与每个农牧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
(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活动。各地要在宣传月、宣传周期间,通过上街宣传、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森林草原防火专题讲座、森林草原防火签名、森林草原防火文艺演出、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广泛普及防火知识,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积极开展好“防火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林牧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基本知识,普及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典型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深入开展。
(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宣传规范用火、安全防火知识,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特别是宣传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对公共安全和农村环境的不利影响,宣传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地方政府主导,农牧林场协同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火成为全民自觉行为。突出重点,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托新闻媒体,形成社会共识。注重实效,丰富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舆论氛围。从内容、形式、手段上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新闻部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体,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网络上有报道,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制定宣传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内容详细、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收到实效、不走过场,将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旗林草局防火股,在秋防结束后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总结,各地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及落实情况将纳入到年终考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