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1011636581R/2024-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旗政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1-29 15:50:14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驻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2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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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有关部门:

  为全力建设诚信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旗实际,制定《进驻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29日

进驻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提升

“一站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构建诚信政务新体系,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旗业务分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综合一窗受理”,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驻目标

  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完善行政审批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畅通为人民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进驻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凡涉及企业和群众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二)“三不变”原则。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主体职能不变,资金归属不变,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三)办事公开原则。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均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联系方式等,方便服务对象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一管理原则。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应服从旗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派出单位指导和安排。

  三、规范进驻部门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取消原有的各分厅,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次。

  四、规范进驻事项

  (一)优化完善综合窗口。在原来综合窗口的基础上,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为导向,拓宽综合窗口服务内容、优化完善综合窗口业务配套功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推进部门协同作战、集成服务,将更多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

  (二)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更新调整,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全旗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部门的事项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全面查缺补漏,并将梳理结果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进行一一对应,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旗本级各部门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包括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已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垂直管理部门继续进驻。事项来源为旗本级各部门编制的权责清单和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的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旗本级权责清单和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的公共服务事项重新确定应进驻事项1497项,其中: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939项,公共服务事项558项。

  (三)规范编制办事指南。为全面提升办事指南精准度,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办事指引,各进驻部门围绕进厅事项办事指南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内容要素认真开展核查,并依法依规调整修改到位。

  五、规范进驻人员

  (一)精心选择抽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业务精、能力强、服务好”的要求,选派精通业务,素质极高的行政审批业务人员。进驻人员进驻期间,选派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及发放渠道不变(不影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

  (二)充分委托授权。部门进驻人员的负责人作为该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负责本窗口日常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负责本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执行“AB岗”制度。各进驻部门落实窗口负责人或首席代表1名,工作人员至少2名,窗口执行“AB岗”制度,确保无空岗现象发生。进驻人员“A岗”或“B岗”因故确需暂离岗位的,须在替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四)保持人员稳定。各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作替换,任何部门不得以短期轮岗的方式临时派驻工作人员。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要以书面正式文件报经政务服务局同意后变更。

  六、规范窗口设置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股室向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科学合理调整空间布局和安排工作窗口。根据进驻原则及窗口业务办件情况的特点,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一)设置服务专区。第一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安专区。第二层四办专区、企业开办专区、税务专区、公积金专区、工程审批专区。第三层社保专区、就业专区、医保专区。

  (二)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一是合理设置部门综合窗口,对于业务性较强的部门如民政、公积金、税务、公安、医保、人社等,按行业划分服务专区,设置部门综合窗口。对于业务关联性较强的不同部门,合并设置综合窗口。二是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实行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审批部门分类审批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1至3层均设置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老弱病残、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

  (三)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文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次办”服务窗口,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

  (四)设置“帮您办”专窗。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您办”窗口,企业服务工作站,通过线上材料预审、预约延时办理、上门取送件等方式,送服务进企业,为全旗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保姆式“一对一”的代办帮办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旗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

  (二)加强管理。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管理进驻单位,所有进驻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确保审批工作顺畅开展。窗口进驻人员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到政务服务局党支部,日常考勤由政务服务局负责,年度考核中政务服务局出具个人评定档次意见及分值,占比不低于总评定分值的70%。

  (三)梳理事项。旗直相关部门要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四)业务培训。各进驻部门对本部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应知应会等方面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五)强化督查。旗政府督查室会同旗政务服务局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旗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对明进暗不进、搞体外循环或协调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进程和效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宣传。大力宣传工作中各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进驻单位及事项,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知晓度,确保做到进驻成果“家喻户晓”。创新业务工作,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提升全旗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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