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前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日
科右前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全旗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科学防控,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科右前旗行政区域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高温、大雾、大风、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件、工农业生产事件等的处置,适用于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时刻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气象灾害观测、预报、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隐患排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排查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3.依法规范、联动有序。科学把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客观规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加强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属地为主、区域协同。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苏木乡镇政府负责本苏木乡镇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旗本级负责建立完善与气象灾害上游地区、周边旗县市的联防联动。
5.统一领导、全民参与。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灾准备、抢险救援、保险救助、救灾复产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水平,夯实应急减灾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科右前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旗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处置气象灾害的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工作。旗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立东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刘海涛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李海波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崔建平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黄文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 巍 旗发改委主任
吕双勇 旗教育局局长
李 光 旗工信局局长
张敬海 旗民政局局长
张玉文 旗财政局局长
张亚东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大春 旗住建局局长
陈齐顺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财 旗水利局局长
李占清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陈 玲 旗文旅体局局长
张雅琨 旗卫健委主任
高广伟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志伟 旗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春玲 旗气象局局长
李光宇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殷海燕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施建春 旗公安局副局长
芒来夫 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韩庆昕 旗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赵 旭 旗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刘 恒 旗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李 莹 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各苏木乡镇(中心)行政正职
旗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旗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春玲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并及时向旗指挥部汇报;根据旗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召开年度联席会议、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的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检查指导各苏木乡镇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二)旗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旗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客观正面报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旗发改委:负责安排气象灾害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负责灾区煤炭、电力供应;建立粮油应急网络,做好紧急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变化和趋势,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实施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并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3.旗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中小学校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课机制,保障学生安全;组织、指导各中小学校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旗工信局:保障应急信息化关键设施等资源,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协调,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组织。
5.旗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及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6.旗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救助安置场所开放,组织、协调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7.旗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8.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险情及处理动态。
9.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环境监测预警、监管工作。
10.旗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落实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离。
11.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全旗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12.旗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各地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负责组织实施河流、水库等防汛防洪工程设施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3.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气象灾害下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导各苏木乡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4.旗文旅体局:负责指导景区做好气象灾害旅游安全提示、出游预警信息和安全运行工作,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因灾害滞留景区游客的撤离疏导、救援工作;协调开放有条件旅游景点作为应急避险场所。
15.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医疗机构做好天气显著变化下发病量突变的应对工作。
16.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多部门综合研判会商,指导苏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调拨救灾款物;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气象灾害影响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灾后复产;核定、报告和发布灾情信息。
17.旗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开展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18.旗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9.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
20.旗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管理局等重点部门电力供应;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用电需要;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电力线路,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21.旗移动公司:负责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2.旗电信公司:负责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3.旗联通公司:负责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4.各苏木乡镇:在旗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各项工作。
(三)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在旗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与各专项指挥部间建立统一的应急响应启动发布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间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
(四)组建专家组
旗指挥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由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明确应急责任人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并定期向旗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地本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及其相关信息,责任人有变动时及时更新。应急责任人要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调动本地本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旗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共同开展灾后调查,接受相关培训等。
各苏木乡镇及其所辖行政村、社区要确定专门气象信息员并做好管理,开展相关培训等。气象信息员协助旗气象局开展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气象应急处置、气象灾害调查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旗气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旗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探索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识别各类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编制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建立精细可用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数据库。
(二)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
气象、水利、工信、教育、自然资源、交通、卫生、住建、应急管理、文旅、农业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列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清单,做好行业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三)制订防御气象灾害具体措施
应急管理、水利、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文旅、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制订本部门防御措施,指导行业做好防范工作。
各苏木乡镇应当参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的防御指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防御具体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四、情景构建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构建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高温、大雾、大风、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10种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
(一)暴雨灾害情景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等传输中断;低洼处平房、居民小区地下室、车库等被水淹浸,造成车辆及物品损失,威胁生命安全。
2.交通:道路、桥涵被冲毁,过水路面涨水导致交通受阻,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洪涝地质灾害:暴雨造成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暴发,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4.生产生活安全:城市产生严重内涝、企业厂房进水被淹、围墙被冲塌,户外棚架垮塌,供电变电站、塔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被水损毁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农牧业:农田积水,农作物被淹倒伏减产甚至绝收,设施农业大棚墙体垮塌。牲畜被水冲走造成伤亡。
6.教育:学校停课,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7.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
(二)暴雪灾害情景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等传输中断;居民平房、居民小区车库等被积雪掩埋,造成车辆及物品损失,威胁生命安全。
2.交通:道路因积雪导致交通受阻,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生产生活安全:城市道路积雪严重,居民出行困难。企业厂房、户外棚架广告牌等被雪压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农牧业:牲畜圈舍、设施农业大棚垮塌。
5.教育:学校停课。
6.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被积雪损毁。
(三)寒潮情景
1.农牧业:蔬菜、粮食等作物被冻死,或因日照不足导致病虫害蔓延,农作物绝收。家禽、牲畜被冻死或患病。
2.医疗:感冒咳嗽、发烧、关节炎、心脑血管等患者增多,医院就诊量增加。
3.卫生健康:儿童、老人等群体卫生健康因寒冷受到威胁。自采暖居民因燃煤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四)干旱灾害情景
1.供水:水资源严重不足,影响城乡供水。
2.农牧业:农田干裂,河流、水库、深水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粮食、农作物、林木等因缺水长势差,甚至干枯绝收。家禽、牲畜饮水困难。
3.卫生:因旱灾导致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公共卫生事件。
4.生态环境:河流补水不足导致水质变差、风险增加。
(五)高温灾害情景
1.供电:电网负荷增大,供电紧张,可能引发区域性停电事件。
2.医疗:户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胁,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增加,医院就诊量增加。
3.交通:可能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汽车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安全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或存放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5.农牧业:受高温影响,农作物出现凋萎、干枯现象。家禽、牲畜采食量下降,甚至出现死亡。
6.生态环境:高温天气易加剧臭氧污染,对人体健康威胁增加。
(六)大雾灾害情景
1.交通:能见度低造成车辆、人员无法通行,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故障。
3.医疗:易诱发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等,医院就诊量增加。
(七)大风灾害情景
1.交通:行驶车辆受大风影响可能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供电:电网因大风发生事故,造成供电故障。
3.安全生产生活: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建筑物、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农牧业:农作物大面积倒伏。牲畜圈舍、设施农业大棚垮塌。
5.教育:影响在校师生正常教学及往返学校。
(八)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灾害情景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等传输中断。
2.交通:道路交通受阻,公众上班、学生上学延误。
3.洪涝地质灾害:强降水可能造成城市内涝、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安全生产: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农牧业:农作物因强风、冰雹受损而减产。牲畜、家禽因冰雹造成死亡现象。
五、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综合监测预测预报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机制。气象、住建、财政、通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报告、修复因灾损毁气象设施、通信网络设施,确保气象观测资料的及时性、代表性、准确性。
根据气象灾害发展情况,旗气象局适时与周边旗县市气象部门对跨区域气象灾害进行会商以及联防。
(二)预警信息制作
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气象灾害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旗气象局按照气象灾害预警标准(附件2)及时启动预警。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和完善部门间预警会商机制,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重污染天气、城市内涝、山洪气象风险等预警信息。
(三)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单位制作或必要时联合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
旗气象局鼓励社会、企业规范传播预警信息,并对发布传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发布内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的类别、级别、发布时间、预报时效、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3.发布途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电话、电子显示装置、农村大喇叭等途径。
各苏木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向本系统人员、社会公众进行预警信息再传播,鼓励引导公众通过各种途径主动获取、有效利用预警信息。
(四)预警行动
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研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气象条件不再造成灾害影响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六、应对任务
(一)信息报告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旗指挥部报告。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旗政府报告。
(二)响应启动
旗指挥部按照气象灾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应急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应灾种、相应响应级别分别启动应急响应。发生气象灾害未达到应急响应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到轻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响应。气象灾害Ⅰ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给我旗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由旗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旗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旗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
2.Ⅱ级响应。气象灾害Ⅱ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给我旗造成重大影响,旗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旗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3.Ⅲ级响应。气象灾害Ⅲ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旗造成较大影响,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旗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
4.Ⅳ级响应。气象灾害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给我旗造成一般影响,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旗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
(三)应急联动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旗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教育、公安、交通、民政、水利、农科、卫生、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气象灾害,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旗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任务分解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在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联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共同开展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在应对暴雨、干旱灾害时,本指挥部服从科右前旗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在我旗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根据《科右前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执行防御工作。
1.暴雨
(1)电力: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2)通信:各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协调调度运输公司增派运力,联系物流公司增派运输车辆,保障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4)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引导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和评估以及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洪涝地质灾害: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指导全旗各水库、河水堤围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开展尾矿库、排土场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气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措施或装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住建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塔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户外高危作业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社区、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水淹浸物品。
(7)农牧业:农业部门科学调度机具及人力,指导种养殖户或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卫生部门开展防病工作指导和评估工作。
(8)教育:教育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组织督促全旗中小学校停课或做好停课工作。
(9)旅游:及时督促灾区旅游景点关停;提醒各旅行社调整旅游路线;指导全旗景区、酒店等涉旅企业开展防汛抢险、地质灾害防范和抢险;对因暴雨灾害滞留的旅游者向相关涉旅企业提出相应的避险转移建议和指导意见。
2.暴雪
(1)电力: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2)通信:各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交通干线和重要线路积雪清理保障畅通,协调调度运输公司增派运力,联系物流公司增派运输车辆,保障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4)临时救助: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和评估。民政部门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
(5)农牧业:农业部门科学调度机具及人力,指导种养殖户或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6)教育:教育部门根据暴雪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组织督促全旗中小学校停课或做好停课工作。
3.寒潮
(1)电力:电力管理部门指导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2)通信:各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4)农牧业:农业部门指导种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
(5)医疗: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4.干旱
(1)供水: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2)临时安置:应急管理、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3)农牧业:农业部门指导种养殖户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4)卫生:卫生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高温
(1)供电: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2)医疗:卫生健康委员会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以及相关疾病。
(3)交通: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高温防范应对措施,加强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信、气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适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高温维护。
(5)农牧业:农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牧业的影响。
6.大雾
(1)交通: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2)供电: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保障电力供应。
(3)医疗: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相关疾病。
(4)宣传:宣传部门通过各渠道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信息。
7.大风
(1)交通: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2)供电: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网运营监控,保障电力供应。
(3)安全生产生活: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开展尾矿库、排土场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气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措施或装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住建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塔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户外高危作业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4)教育:教育部门提示、指导师生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及时取消学生室外活动,组织督促全旗中小学校停课或做好停课工作。
(5)旅游:旅游部门指导各旅行社科学安排路线,督导灾区旅游景点关停;指导景区等涉旅企业开展风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8.强对流
(1)供电:发改、电力管理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2)交通: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按各职责分工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加强低洼路段巡查。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信、住建、气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适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塔吊、简易厂房、棚架、临时建筑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开展人员转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农牧业:农业部门指导种养殖户和相关农牧业生产企业、人员暂停户外作业,及时避险。
(5)教育:教育部门根据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因强对流天气导致的延迟上学和放学。
(6)旅游:文旅部门指导、督导景区、游乐场等户外场所及时发出警示信息,适时关闭相关区域,停止营业,组织游客避险。
(五)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苏木乡镇政府或旗气指挥部统一组织,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通信、交通、石油、电力、供水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六)信息发布
1.由旗指挥部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报旗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布。
2.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3.各苏木乡镇要切实落实好基层信息接收和传递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加强农村偏远地区信息接收终端建设。
(七)社会动员
1.气象灾害事发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气象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2.气象灾害发生后,灾情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八)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已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旗指挥部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七、恢复与重建
(一)调查评估。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旗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进行总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旗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二)制订规划。旗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观测设备、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确保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征用补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财产;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灾害保险。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参加巨灾保险,通过巨灾保险发挥财政资金应对巨灾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巨灾指数保险快速理赔的优势,提高救灾资金利用效率。
八、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二)物资保障。工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协调。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规范储备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三)通信保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各通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交通保障。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灾区治安管理,积极参与救灾、服务群众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五)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领域科学研究,积累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相关数据资源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隐患排查、风险识别、情景模拟、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综合减轻气象灾害风险。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旗指挥部负责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二)宣教培训。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主动获取预警信息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三)责任与奖惩。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
(一)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科右前旗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科右前旗气象局负责解释。
(二)预案管理。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应急预案。
(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6年旗人民政府印发的《科右前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旗政办发〔2016〕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名词术语解释
2.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附件1
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暴雨: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的降水,可能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指24小时内累计降雪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计降雪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可能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干旱等级:特旱是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大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大风: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7米/秒(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为大风。会对农牧业、交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强对流:指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强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
附件2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Ⅰ级预警
1.1 暴雨
过去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9个乡镇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地区有超过200毫米的降雨。
1.2 暴雪
过去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均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9个乡镇将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且局部地区有超过30毫米的降雪。
1.3 寒潮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最低气温将下降16℃以上且各乡镇最低气温降至-30℃或以下,持续时间72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1.4 干旱
全旗9个乡镇监测到重等气象干旱以上等级持续2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极其重大影响。
1.5 高温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的最高气温都将升至40℃以上,持续时间72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1.6 大雾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12小时以上。
1.7 大风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天气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阵风13级以上且将持续,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1.8 强对流
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旗9个乡镇都将出现12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2.Ⅱ级预警
2.1 暴雨
过去24小时内全旗5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5个乡镇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地区有超过200毫米的降雨。
2.2 暴雪
过去24小时内全旗5个以上乡镇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且局部地区有超过30毫米的降雪。
2.3 寒潮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最低气温将下降12℃以上且各乡镇最低气温降至-28℃或以下,持续时间120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2.4 干旱
全旗9个乡镇监测到重等气象干旱以上等级持续1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重大影响。
2.5 高温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的最高气温都将升至37℃以上,持续时间120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2.6 大雾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12小时以上。
2.7 大风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天气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阵风12级以上且将持续,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2.8 强对流
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旗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12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3.Ⅲ级预警
3.1 暴雨
过去24小时内全旗3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3个乡镇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地区有超过150毫米的降雨。
3.2 暴雪
过去24小时内全旗5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5个乡镇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且局部地区有超过20毫米的降雪。
3.3 寒潮
预计未来48小时内全旗最低气温将下降12℃以上且各乡镇最低气温降至-25℃或以下,持续时间一周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3.4 干旱
全旗9个乡镇监测到重等气象干旱以上等级持续8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影响。
3.5 高温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的最高气温都将升至35℃以上,持续时间一周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3.6 大雾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12小时以上。
3.7 大风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天气影响平均风力9级以上,阵风10级以上且将持续,并可能造成影响。
3.8 强对流
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旗3个以上乡镇将出现10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4.Ⅳ级预警
4.1 暴雨
过去24小时内全旗3个以上乡镇出现80毫米以上降雨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4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3个以上乡镇将出现8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地区有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4.2 暴雪
过去24小时内全旗3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且未来24小时内全旗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旗3个乡镇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且局部地区有超过20毫米的降雪。
4.3 寒潮
预计未来48小时内全旗最低气温将下降10℃以上且各乡镇最低气温降至-25℃或以下,持续时间120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4.4 干旱
全旗5个以上乡镇监测到重等气象干旱以上等级持续8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影响。
4.5 高温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9个乡镇的最高气温都将升至35℃以上,持续时间120小时以上,并可能造成影响。
4.6 大雾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6小时以上。
4.7 大风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旗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天气影响平均风力8-9级以阵风10级以上且将持续,并可能造成影响。
4.8 强对流
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旗3个以上乡镇将出现8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