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71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人社办发〔2023〕167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0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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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本级各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当前我盟已进入高温季节,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单位:盟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局)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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