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人社办发〔2024〕101号-关于举办兴安盟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 职业技能大赛兴安盟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兴安盟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兴安盟选拔赛,于今年6月下旬在乌兰浩特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接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举办全技能大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兴兴安  能创未来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46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项目设置:大赛赛项按照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项目设置安排,结合我盟实际确定10赛项开展选拔赛。其他46个赛项,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兴安盟技师学院、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科右前旗中等职业学校等相关单位选送2-3名或2对(双人项目选手参加区赛。

1、开赛赛项(10个)

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皮雕、奶茶制作、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双人项目)、汽车维修烘焙、茶艺、烹饪(中餐)、餐厅服务、养老护理。

  1. 选送赛项(46个)

1世赛选拔/国赛精选项目(10个)

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木工、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电子技术、砌筑、时装技术。

2世赛选拔项目(17个)

美发、车身修理、汽车喷漆、汽车技术、增材制造、平面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电气装置、工业控制、水处理技术、网络安全、移动机器人(双人项目)、花艺、园艺(双人项目)、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移动应用开发、可再生能源。

3国赛精选项目(14个)

装配钳工、室内装饰设计、机器人焊接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电工无人机装调检修、物联网安装调试(双人项目)、健康照护、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双人项目)、全媒体运营、区块链应用操作、人工智能训练。

4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5个)

乳品品鉴手把肉制作、民族服饰制作、马头琴制作、智能化综采集控。

(四)大赛形式:大赛分为旗县市(行业)选拔赛、全盟决赛两个阶段。

1.旗县市(行业)选拔赛阶段。旗县(行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集中选拔技术技能比武、企业岗位练兵或直接推荐等形式遴选选手。 

2.全盟决赛阶段。全盟复赛以旗县市(行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可选拔或推荐25选手参赛

(五)报名条件:凡在兴安盟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1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增材制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11日以后出生。

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同一赛项中获得金牌的人员,不再参加。

四、组织工作

(一)大赛由兴安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兴安盟农牧局、教育局、财政局、工会、团委、妇联为支持单位,兴安盟就业服务中心、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承办单位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兴安盟技师学院、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科右前旗中等职业学校、兴安盟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为协办单位

(二)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活动实施、交通食宿、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五、技术工作

(一)参照第、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确定竞赛试题

(二)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或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裁判员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

六、奖励政策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

(一)个人奖励

1.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前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授予“全技术能手”称号;对前三名选手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已获得“全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对各竞赛项目前名选手优秀指导教师或团队(团队不超过3)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选手核发级工(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级工(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工级)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

(二)团体奖励

对参赛组织工作优秀的旗县市(行业)或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三)入围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选手,入围兴安盟集训队。经培训考核后代表兴安盟参加全区职业技能大赛。

  • 其他奖励

    符合“兴安盟乡村工匠”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兴安盟乡村

工匠级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金、荣誉证书等嘉奖。

由相关单位直接选送参加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各赛项的选手,可获得同等奖励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市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赛,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

(二)大赛期间,组织开展乌兰浩特市技能成果展示。

(三)参赛期间,各代表队要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确定专人负责竞赛联络工作,并于620前,将参加开赛赛项的选手报名资料报送至盟鉴定中心。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竞赛之中的餐食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提供

(五)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届技能大赛进行赞助。

(六)对承担全区大赛赛项集训选拔任务的相关单位,按照集训赛项数量及耗材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耗材补助费。

八、联系方式

   张延辉  8268114      邮箱755781616@qq.com

     8299663

阿尔山 刘亚平  2773808

     6718062

     8399237

  成建梅  5177719

  霍程利  4586677    

附件:附件 2024年全盟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兴安盟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兴安盟选拔赛组委会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代章)

        2024530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2024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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