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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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妇女培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问题

  一是各部门之间缺少联动机制,缺乏资源整合措施;二是针对妇女的培训缺少资金、政策和资源支持;三是补助性培训,受年龄限制过多,导致农村妇女群体就业途径变窄;四是理论和实操比例不均衡。

  二、提案中的建议

  人社就业部门出台相应针对农村妇女培训的具体政策,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在课程开发方面,考虑到农村妇女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地产业生产情况,开展相应符合当地生产生活需要的农业技能培训。

  三、答复意见

  (一)建立联动机制,促进妇女培训政策落地见效。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与妇联、农牧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的农村妇女,进行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村妇女获得适用的技术和知识,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从而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至于放宽补贴性培训年龄问题,目前,是属于顶层设计,盟市没有权限修改年龄范畴,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放宽年龄范畴,进一步扩大农村妇女的受众范围。

  (二)开展多形式培训,助力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如家政服务、育儿嫂、美容美发、电商等,符合农村妇女实际情况的培训工种,提高农村妇女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她们的就业竞争力。

  2.开展创业培训: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如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计划培训等培训班,帮助农村妇女了解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流程,提高她们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针对农村妇女的实际需求,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提高农村妇女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科技水平。

  通过这些培训,农村妇女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妇女的自我意识和自信心,增强了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多措并举,确保妇女培训针对性。从三方面重点保障女培训的针对性,在培训意愿上,按照妇女的实际需求和就业前景,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在培训方式上,采用了课堂讲授、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以提高培训的效果;在师资力量上,邀请了专业的教师和专家授课,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妇女培训体系建设。对开展过的培训进行认真地总结和评估,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妇女培训工作。开展评估结果调查,对农村妇女参加的培训进行满意度调查,尤其对培训内容实用性,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性,培训时间长短,培训理论和实操的比例等方面重点进行调查,查缺补漏、强弱项、补,为调整政策提供基本的依据。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提案原文: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0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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