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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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盟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地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度,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财政公开类信息7条,法律法规类信息12条,环境规划类信息10条,处罚类信息28条,中央环保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信息286条。通过其他渠道和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816条,其中,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1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局2019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严格的信息发布审签制度,对政务信息的起草、校对、审核、签发进行层层把关,并建档备案。做好网站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管,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人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盟生态环境门户网站于2019年9月全面改版升级,完善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使网站功能更加完备、公众互动更加畅通。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栏,加强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迅速整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门户网站上设立纪检监督专栏,公布纪检监督电话,保证公众监督权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印发、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我局行政许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等共计6项,本年度没有增减。本年度盟本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43项,核发排污许可证76个,共计119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等共计5项,本年度没有增减。本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验收备案企业24家完成备案,危险废物重点企业5家完成备案,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44家,共计73项。

  按照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我局行政处罚共梳理295项,本年完善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新增24项。本年度盟本级行政处罚7项。按照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强制共梳理20项,本年度无增减,没有行政强制案件。

  我局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我局政府集中采购计5项,其中,购买技术服务4项,购买办公设备1项,已支付采购总金额2472100.0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

增24

 7

行政强制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4721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局2019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和结转下年度办理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9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门户网站处于改版初期,板块设置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今后,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根据生态环境工作职责职能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优化生态环境门户网站板块功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继续及时、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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