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

来源:盟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0-01-2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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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金融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治区及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将我办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办严格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职责,努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共计向自治区金融办、盟委组织部、盟委宣传部、盟委信息科、机关党委等单位、部门报送信息简报112条、金融动态5期、调研课题1期,行署网站板块发布信息1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5条(含宣传部要求转发信息),上报专报8期,要情专报65期(部分信息多渠道公布);获得盟委、行署领导亲自批示2条,盟委、行署政务信息采用23条,自治区金融办采用信息2条,自治区级报刊刊登文章4篇;接受盟内媒体专访6次、自治区电视台报道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性文件公开。今年我办以行署名义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旗县市金融工作考核及金融机构业绩评价办法》,从制度层面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公布了评价办法的。

  2.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小贷公司:共办理新设小贷公司1家、减资2家、解散变更3家、取消经营资格2家,上报自治区申请减资2家、解散3家。担保公司:完成办理新设立担保公司2家(前旗1家,扎旗1家)、责令整改7家、注销1家,上报自治区到期换证3家、注销申请2家、新设立申请1家(前旗政府申请)。典当行:自今年从商务局接手监管工作以来,办理新证换发3家、责令整改3家。

  3.防范非法集资、整治金融乱象宣传活动。我办充分发挥盟处非办职能作用,多次组织公安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出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编印了金融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蒙汉手册、《关于开展金融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和《金融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开展了宣传月活动,成立宣传组和流动宣传队,开展了进村屯、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发动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短信、QQ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各类载体,宣传讲解金融常识,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分析非法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全年组织42次大型集中宣传,参与群众9900人次,“六进”集中宣讲活动进村组30次、进社区23次、进机关19次、进学校15次、进工厂9次,进家庭15次,整体活动受益人群约14744余人。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7600册份,张贴海报、展板、悬挂条幅246张(个),发放特色购物袋及各类宣传品5530份,报社新闻报道1条,电视台新闻报道5条、专题专访2个,网站新闻报道7条,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76次,发送短信40700条,LED广告牌、户外大屏幕21个,公交、车载广告等2200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严格落实网站内各板块信息公开。按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我办及时做好部门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实时更新、维护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板块内容,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信息。

  2.组建全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办联合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分行、兴安银保监分局合力打造了兴安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平台于2019年12月17日正式上线,是全区首家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切实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权威、最新金融法规及政策渠道,有效帮助破解融资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标准化+个性化服务体系,整合项目方、资金方、服务商、资本机构资源,形成融资产业链闭环,有效解决投融资不对称问题,进而实现资本与市场的优化配置、银行与企业的有效对接,畅通政务和金融服务信息公开渠道。

  为保障平台顺利上线和使用,盟金融办组织召开了融资服务平台现场培训会,对17家银行机构、30家保险机构、32家担保、小贷、典当公司和民间借贷中心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人员160余人;盟人民银行组织9家银行机构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了实操培训;盟工信局组织71家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平台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77家,企业登录70个,发布金融产品115个,发布需求23笔,已接洽5家,已放款3笔、2910万元(详见附件1、2:兴安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宣传片、纪实片)。

  (五)监督保障

  我办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科室,统筹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金融领域最新动态的宣传,展示金融风采,将金融改革办法、举措及时总结,我办建立了信息发布签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及时归纳、整理、发布各金融机构和部门上报的信息,并公开各类投诉、行政管理电话,不断畅通政务、金融服务渠道。对关键涉密信息采用保密计算机等介质手段预防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增19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二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二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二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0万元

(分三年支付,2019年首期支付20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19年我办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媒体宣传方式利用不够广泛,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二是信息多样性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为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旗县市、金融机构信息采集和公开,继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高银行和企业上线率,及时发布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效率,进一步解决公开不及时、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共享、工作不同步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盟金融办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2-8266737;电子邮箱:jrb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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