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来源:默认部门 发布时间:2021-05-06 14:13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

  二0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篇 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启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章 客观认识发展新盟情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二篇 落实生态优先要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三章 统筹国土空间开发

  第一节 构筑“三区两带”空间开发格局

  第二节 统筹各类主体功能区发展

  第四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第一节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Ø

  第五章 强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控

  第一节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第二节 加强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第六章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降低能源消耗水平

  第二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第七章 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制度激励约束

  第二节 创新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

  第三节 凝聚绿色发展社会共识

  第三篇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活发展新动能

  第八章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第二节 深入实施人才强盟行动

  第三节 实施品牌兴盟战略

  第九章 推动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

  第一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节 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第三节 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第十章 建设数字经济新兴安

  第一节 加强产业数字化改造

  第二节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第四篇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

  第十一章 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

  第二节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节 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

  第四节 完善农牧业服务保障体系

  第五节 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

  第十二章 推进农村牧区全面进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第三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第四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第五篇 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章 发展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

  第一节 合理发展清洁电力

  第二节 促进多种能源互补发展

  第十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第二节 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第三节 建设高水平产业载体

  第十五章 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第一节 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

  第二节 提升旅游服务和运营水平

  第十六章 加快培育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

  第一节 加快培育新兴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节 加快培育新兴生活服务业

  第六篇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十七章 提升城镇体系承载能力

  第一节 构建集散有序的城镇格局

  第二节 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第十八章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第一节 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二节 建立联动互促的城乡关系

  第三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

  第七篇 融入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第十九章 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

  第一节 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

  第二节 构建多元投融资格局

  第三节 完善项目储备和实施机制

  第四节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第二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畅通提升交通运输通道

  第二节 提升完善能源基础设施

  第三节 巩固提升水利基础设施

  第四节 配套完善新型基础设施

  第八篇 实施开放协作战略,构建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一章 深度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

  第一节 完善开放合作平台载体

  第二节 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

  第三节 积极扩大外经外贸规模

  第二十二章 拓展更大范围的国内协作

  第一节 深化与区内盟市的对接合作

  第二节 深度融入东北振兴

  第三节 提升全方位合作水平

  第九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

  第二十三章 突出抓好城乡居民就业增收

  第一节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节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第二十四章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第一节 健全现代教育体系

  第二节 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章 织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网

  第一节 推进社会保险提标扩面

  第二节 强化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

  第二十六章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一节 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节 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第二十七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第一节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三节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十八章 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二节 保障重点群体权益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十篇 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第二十九章 打造红色主题民族团结模范区

  第一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节 构建和谐稳固民族关系

  第三节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第三十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一节 扎实推进依法治盟

  第二节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三十一章 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局

  第一节 努力化解经济安全风险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节 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四节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五节 扎实推进“平安兴安”建设

  第十一篇 各级各界凝心聚力,如期实现宏伟蓝图

  第三十二章 全力组织规划纲要实施

  第一节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第二节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第三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第四节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第五节 强化规划考核监督

  

  “十四五”时期是我盟决胜脱贫攻坚、迈进全面小康社会后,乘势而上开启现代化兴安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盟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五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本规划纲要,作为引领全盟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篇 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启现代化新征程

  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把握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努力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自治区打造“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中寻求新作为,全力擘画新时代现代化兴安建设的新蓝图。

第一章 客观认识发展新盟情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兴安盟委行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有序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努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五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290元,比“十二五”期末提高27%;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6年的26.6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0.28亿元,增长1.88倍,年均增长13.5%,综合财力历史性突破300亿元;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15亿元。全区第一条跨省区快速铁路乌兰浩特至长春快速铁路建成通车,兴安革命老区迈入了动车时代,全盟铁路总里程突破700公里。通航城市达到26个、运营航线22条,旅客吞吐量突破80万人次。省际通道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改造完成,高等级公路里程达到1902公里。全区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项目引绰济辽工程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绰勒水库下游灌区骨干工程顺利完工。供电网络主架构由220千伏跃升为500千伏,汇聚新能源和保障供电的能力全面提升。信息网络提速降费,4G通讯网络及宽带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83%,5G建设全面铺开。

  生态优势持续巩固提升。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我盟创建成为自治区唯一一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盟,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阿尔山市和科右中旗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围封禁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科尔沁沙地治理、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推进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建设,草原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68.3%和33.3%。全盟城市公园增加到39个,城市绿地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15个行政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位居全区第一位。

  产业升级取得重大突破。以“两米、两牛、旅游”为突破口,全力构建十大重点产业链,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农牧业现代化硕果累累,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扎赉特旗成功创建全区首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右前旗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突泉县获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举办“2020国际大米品牌大会”,“兴安盟大米”品牌估值跻身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品牌第12位。肉牛产业实现了全产业链突破,“兴安盟牛肉”荣获中国品牌农业神农奖。玉米精深加工破题起步,奶业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工业再造兴安”稳步推进,烟草、钢铁等传统产业经过改造焕发新生机,煤制化肥项目建成投产,节能环保、风电光伏、高端装备、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服务业扩能升级,集中打造“巍巍大兴安、梦幻阿尔山”旅游品牌,阿尔山景区摘得国家5A级景区和世界地质公园两项桂冠,天骄天骏、中影影视基地、枫情马镇等特色景区投入运营,旅游业发展持续升温。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与我盟深度合作,电子商务实现全覆盖。万达广场、欧亚购物中心、东北亚义乌国际商贸城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投入运营,商贸流通业增势强劲。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先后取得食品安全示范县、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双拥模范城等5个国家级、15个自治区级创建成果。以“一山两河”生态景观修复、“三纵四横”街区改造和断头路打通为重点的大乌兰浩特城市改造提升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环境品质明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实施一批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项目,城乡居民的“安居梦”基本实现。着力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国家级殊荣26项,农村牧区面貌日新月异。

  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联审联批、会商会审机制,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40%。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86%。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整顿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主体数量增长33.5%。稳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9.7%。阿尔山口岸设施进一步完善,成功举办阿尔山国际论坛、中蒙绿博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积极推进“兴白齐呼跨省生态经济合作区”及“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发展。组织和承办“五湖四海兴安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走进兴安”活动和首届校友经济(阿尔山)论坛,一大批知名企业和项目落地兴安。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六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10.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突泉县作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典型获得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落实创业就业政策,五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实施“一提两增”行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3万元和1万元,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9%和10.2%。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学前3-5周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7.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医疗集团2个、医共体8个,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0.96万张和1.14万人。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全国第一座以乌兰牧骑命名的综合性文艺场馆建成使用,“蒙古族刺绣长卷”入选吉尼斯世界之最。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3.6%和46.9%,城乡居民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扎实推动民族团结,成功创建成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示范盟。全力推进“平安兴安”建设,扫黑除恶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是我盟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最高的五年,我盟摆脱了贫困桎梏,建成了小康社会,站上了发展新起点,进入了历史新阶段,为“十四五”开启现代化兴安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盟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盟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善于识变应变求变,做到顺时应势和因势利导,为“十四五”发展创造有利的保障条件。随着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盟拥有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具备更好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多方面有利条件。自治区布局东部盟市要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构建以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柱的绿色产业体系,要求兴安盟探索新能源综合利用模式、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成国内享有盛誉的旅游目的地。这些政策机遇为我盟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创造了巨大发展空间,兴安盟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作为。同时也要看到,兴安盟发展还存在不少突出短板、面临诸多风险挑战。我盟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基础设施瓶颈突出,公共服务欠账较多,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稳定支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尚未形成,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任务任重道远。全盟上下必须着眼“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把握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继续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奋力谱写兴安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兴安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生态优先导向。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履行好建设国家北疆生态屏障的兴安责任,坚守生态环境底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循环节约低碳,努力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人民至上发展思想,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地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成果普惠共享。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定,强化社会治理、民主法治、矛盾化解、风险防控等工作,努力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定不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改革任务,推进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结合盟情实际,做好先行先试,激活发展新动力。加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区域协作,拓展发展新空间。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适度跨越赶超。坚持稳投资、扩消费、保企业、控风险等多措并举,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力求经济增长适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一定程度的跨越赶超,基本民生保障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

  坚持系统思维谋划。坚持远近结合,衔接好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十四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安排。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提升发展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规范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远景目标。对标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两步走战略安排,到二〇三五年,我盟经济实力、科技创新能力、综合竞争力大幅度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优势特色产业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与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同步实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牧业现代化,全面建成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法治兴安基本建成,平安兴安建设全面深化;城乡居民美好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探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途径,构建起绿富同兴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全区乃至全国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示范区;形成对外开放、对内协作新格局,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优质均等,全盟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兴安。

  主要目标。力争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盟综合经济实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城乡面貌、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方面得到新的提升,形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共赢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好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步。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按以下指标体系和目标要求调控经济运行、安排部署工作、引导社会预期、强化监督考核。

专栏1  兴安盟“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实际

2025年

目标

年均/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3.5

5.5

预期性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0.5

5.5

预期性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0.5

55

预期性

创新驱动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0

12.36

14

预期性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08

0.2

20

预期性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5

预期性

民生福祉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4.8

6

预期性

8.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6

预期性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46

11

约束性

1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7

3.33

预期性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0.19

>92

预期性

12.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2

2.8

预期性

13.人均预期寿命(岁)

[1]

预期性

绿色生态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2]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1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7

>95

约束性

1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8.森林覆盖率(%)

33.3

35.5

1.3

约束性

安全保障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634.9

650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煤)

193

597

25.3

约束性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按可比价计算。②[ ]内为累计数。

③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之和。

  

第二篇 落实生态优先要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方位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巩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盟创建成果,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

第三章 统筹国土空间开发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和用途管制,实施生态空间、农牧业空间、城镇空间分类管控制度,禁止无序开发,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形成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构筑“三区两带”空间开发格局

  构筑“三区”发展格局。将全盟划分为东部城镇发展片区、北部兴安岭片区和南部科尔沁草原片区,依托地形地貌特征和发展条件,引导各片区实施不同强度的开发策略,明确特色化发展方向。

  打造“两带”发展轴线。南北方向主要引导人口、城镇、产业向齐齐哈尔-乌兰浩特—通辽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集聚发展,东西方向引导人口、城镇、产业向乌兰浩特-阿尔山铁路、302国道沿线集聚发展,形成融入东北振兴战略的“两带”发展轴线。

第二节 统筹各类主体功能区发展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控。支持阿尔山市和科右中旗两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支持阿尔山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在森林和草原核心区乱采滥挖,对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项目到期关闭退出。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五岔沟镇、天池镇、巴彦呼舒镇、哈日诺尔苏木等点状开发地区,合理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适宜产业。

  优化重点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将科右前旗、突泉县、扎赉特旗三个国家级粮食主产区,作为全盟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主要区域。以“两米两牛”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引导各旗县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提供支撑保障。

  加快重点开发区域效能提升。将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科尔沁镇,突泉县突泉镇、六户镇,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努文木仁乡等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域,作为全盟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重点开发区域,按照“多规合一”原则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产业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为全盟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第四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建设生态廊道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大幅度提高绿色生态空间总量,进一步强化绿色生态优势。

第一节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构建“一山六河十地”生态保护格局。以北部大兴安岭山区,绰尔河、归流河、洮儿河、蛟流河、霍林河、哈拉哈河等6条主要河流,科右中旗科尔沁、扎赉特旗图牧吉、科右前旗青山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右中旗五角枫、蒙格罕山、乌力胡舒、突泉县老头山、科右前旗乌兰河、阿尔山市杜拉尔等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阿尔山五岔沟湿地盟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构建全盟生态空间的基本架构,以原始森林、土地沙化敏感性地区、生物多样性、河流湖库及湿地岸线保护等为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格控制人类开发活动,守住生态底线。

  建设“一圈两轴八带”生态廊道体系。围绕打造乌兰浩特森林城市建设环型生态圈,沿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黄金旅游线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建设两条生态廊道主轴。沿科尔沁沙地边缘、嫩江右岸、六大河流沿岸建设八条生态绿化带。实施重点城镇、矿山、工业园区、旅游景点、村屯等点状绿化行动,形成梯次配置的生态格局。支持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继续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市。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实施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工程。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治理规划,严格落实林长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加强对北部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区、中部黑土地生态建管区、南部科尔沁沙地锁边区和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建设和保护,统筹实施 “三北”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等项目,加强公益林、天然草原围封和退化草原改良等工程建设,确保林区和草原生态安全。大力开展人工造林种草行动,重点建设一批水源涵养林、城乡及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果树经济林等项目,发展一批规模化的林业草业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5%左右。开展东南部和中部沙化退化严重的草原区集中综合治理,加强各级各类湿地、重点保护区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保护区基础管护能力,有效保护物种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平衡。到2025年,植被盖度达到70%以上。

  实施城市绿化与旅游休闲一体化工程。结合城市功能提升和旅游业发展,支持乌兰浩特建成区及其他旗县城关镇周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城市绿化、城市景观和旅游景观一体化设计,加大裸露地、受损山体修复治理力度,支持各旗县建设一批以草原、森林为主题的自然生态公园。

  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积极争取松花江、嫩江等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归流河、洮儿河、蛟流河等重点河流源头封育保护项目,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退耕还湿工程,改善河湖面貌。实施侵蚀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工程,推进绰尔河、归流河、洮儿河、蛟流河、霍林河、哈拉哈河等流域综合治理。

  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工程。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加快采空区灾害治理。力争到2025年全盟现有废弃采坑、矿山基本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严格绿色矿山准入标准和建设程序,推动矿山规划、勘查和开发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力争2025年,全盟在建和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专栏2  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森林、草原及重点保护区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全盟30万亩退牧还草项目,扎赉特旗图牧吉保护区耕地征占和草原流转项目,科右前旗草原围封及退化草原改良项目,科右前旗草原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项目,突泉县南湖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突泉县老头山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保护区项目。

二、生态修复与城市绿化、旅游休闲兼顾工程:乌兰浩特市天骏山生态修复及景观项目,乌兰浩特市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调水项目,乌兰浩特市建成区内街路两侧裸露地生态治理项目,阿尔山市哈拉哈河水生态修复项目,阿尔山市哈拉哈河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森林公园扩建项目,科右前旗千亩城中草原项目,科右前旗德伯斯等四个乡镇2000公顷草原自然公园项目,突泉县六户林场南山黑松基地及老头山延线森林公园项目,科右中旗国家级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项目,兴安农垦呼和马场生态功能修复及景观项目。

三、河道治理、湿地保护等水生态恢复工程:乌兰浩特市洮儿河河道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乌兰浩特市二道河集阿高速-环城南路段、洮儿河老桥-城北大道段两侧、阿木古郎河新桥街以南段、归流河都林街-新桥街段东岸生态治理项目,乌兰浩特市湿地修复建设项目,扎赉特旗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科右前旗察尔森水库人工湿地工程,科右前旗柳川河生态治理工程,突泉县南湖湿地及小额木特河生态修复项目,科右中旗白敏哈嘎水库进水渠及高力板断面上游人工生态湿地建设项目,科右中旗中南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科右中旗霍林河巴彦呼舒镇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兴安农垦河道治理工程。

四、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科右前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突泉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科右中旗中北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五、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工程:G302沿线历史遗留废弃料坑生态修复工程,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9.02平方公里采空区连片综合治理工程。

六、重大国土绿化工程: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突泉县20万亩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兴安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项目。

第五章 强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控

  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监管和高效治理相结合,主攻突出环境问题,打好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持久战。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并重原则,加快建立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模式,构建水清气爽地洁的优美环境。

第一节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散乱污”企业和落后产能项目落地,推动乌钢等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加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强道路和施工场地扬尘监管,加大烟尘、粉尘、细微颗粒物及汽车尾气等移动污染源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做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替代,积极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治“四水共治”,推动实施污染源、水功能区、排污口、控制断面分区管控,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科学划定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涵养区,加强水源地、涵养地建设和保护,严控开发强度,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落实河湖长制,推进绰尔河、洮儿河、归流河、霍林河和察尔森水库等主要河流、湖库水污染防治和水体达标治理,到2025年,确保流域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粪便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力争化肥、农药等投入品持续减量。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强化未污染土地保护,加强对重点土壤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的监测。

第二节 加强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推动清洁生产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对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工程。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固废热解等项目,提升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到202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加强危废医废集中无害化处理。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收集处置能力。加强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医疗垃圾等有害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提高城镇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实施农牧业循环体系建设行动。围绕农牧业规模化生产,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动物内脏和骨血深加工项目,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牧业副产品、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专栏3  环境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乌兰浩特市清洁供暖项目,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科右中旗铁路专用线集装站抑尘全封闭技术改造项目。

二、城乡水源地保护工程:乌兰浩特一、二、三水源地保护项目,扎赉特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房屋征拆及二级保护区治理工程,科右前旗二水源水源地保护项目。

三、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加工利用工程:盟开发区粉煤灰生产土壤改良剂项目,盟开发区绿色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盟开发区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四、危废、医废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科右中旗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建设项目。

五、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工程:兴安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科右中旗动物内脏和血等高附加值生物制品深加工项目。

六、畜禽粪污综合处置利用工程:全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农业生态循环经济项目,科右前旗100万头生猪产业粪污综合应用项目,突泉县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区域生态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盟开发区中核清洁能源开发项目。

第六章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的基本方针,将节能、节水、节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建立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第一节 降低能源消耗水平

  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能耗双控关系,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合理用能需求。强化能源消费约束性管理,逐级分解下达能源消费、碳排放控制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盟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幅达到自治区要求。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建立能耗双控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化工、钢铁、建材、电力等行业节能降耗技改升级。建立健全项目评估、准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审查制度,实行新建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和落地。推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重。加强重点工业企业能耗实时监测,力争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以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力争完成党政机关办公楼、居民小区和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既有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城市新建区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施工企业绿色施工。

  推行绿色节能交通方式。在城市公交、环卫、出租车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加大私家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城乡充电站桩、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大幅度提高交通运输领域能源节约水平。

  打造城镇清洁能源利用试点。放大阿尔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绿色资源优势,推动实施阿尔山智慧零碳小镇建设,探索极寒地区低碳城市试点示范,逐步实现阿尔山能源利用清洁化、电气化和智能化。

第二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证审批、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等制度,强化水资源利用刚性约束。

  建立节约用水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到2025年全盟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管理,引导企业应用节水技术和装备,限制高耗水产业准入。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创建节水型社会。

  加强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在城镇建设一批城市生态屋顶、道路渗透铺装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项目,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再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使用再生水。

第三节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加强总量控制和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城市、工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有效管控城镇新区建设和边界无序扩张。加强旧城区改造,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利用和高效开发。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加强违法用地清理整顿,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底线。实行农村新增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与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加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利用,提高农业用地产出效率。

第七章 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坚持规则约束、考核评价、市场引导和社会倡导并行,引领各级各部门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制度激励约束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全盟自然资源资产状况调查和评价,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对森林、草原、农田、荒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根据六个旗县市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的监管,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推广“绿色基站”“绿色变电站”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能力。

第二节 创新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争取国家、自治区增加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争列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设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森林、草原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全覆盖。探索建立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优势多层次、多元化变现。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制度,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整合资金渠道,提升生态建设和保护投入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市场引导机制。完善绿色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旗县市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企业集群化发展和农牧业企业产加销一体化运营,扶持节能环保制造和服务产业发展。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节本降耗增效。

第三节 凝聚绿色发展社会共识

  强化大众生态文化培育。切实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行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扩大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决策听证、专家咨询及民意调查等制度,鼓励民众、媒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

  倡导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执行绿色生产标准,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废弃物产生,强化生产者对废弃工业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责任。鼓励城乡居民理性节俭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垃圾分类投放,杜绝餐饮浪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引导机关事业单位推广无纸化办公。

第三篇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活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关键环节的科技创新作为培育发展动能的战略支撑,把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作为释放发展动能的关键抓手,把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打造后发优势的突破方向,构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机制。

第八章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科技兴盟”“人才强盟”“质量品牌兴盟”行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集聚整合创新要素,创新科技体制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农畜产品深加工、智慧农业、蒙中医药、清洁能源、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争取更多的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我盟,力争自治区级创新平台达到60家。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进一步推动现有创新平台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袁隆平院士专家站水稻科研应用水平,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支持体系,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18和25家。鼓励企业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等研发任务,加快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推动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成果质押融资等政策落实,落实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和新认证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资金补贴、奖励政策,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深化与中科院、中国农大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创新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应用,提高科普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到2025年,全盟科技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0.2%,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3%。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深入实施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引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并落地转化。进一步探索科技成果权属、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改革,鼓励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交流、人才培训、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力争建立建设自治区级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5家以上。

第二节 深入实施人才强盟行动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和企业岗位技术能手培养专项行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鼓励企业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措施,落实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本土人才提升工程,选送优秀人员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学习交流、研修。加强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建设,加快培育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土专家”。

  加大外部人才引进合作力度。实施“兴安英才”“鸿雁计划”等特色人才项目,建立全盟人才信息平台,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发挥阿尔山论坛、国家部委帮扶、京蒙帮扶等平台作用,建立高层次人才区域合作交流机制。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主动加强与首都对接,通过人才交流、异地孵化等方式,将北京人才智力资源“引流”到我盟。鼓励各旗县市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设立科研育成基地,推动构建“人才飞地”。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健全以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职能,稳步推进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人才服务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妥善解决引进人才的医疗、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政策接续和待遇保障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实施品牌兴盟战略

  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围绕发展壮大“十大产业链”,引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和产品质量追溯能力。大力支持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盟长质量奖,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升盟级、旗县市级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应用水平。实施内蒙古东部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农畜产品、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质量和效益。

  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推进涉农涉牧标准提档升级。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优化健全标准体系,促进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应用实施。充分发挥各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标准化工作。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区域品牌,集中打造“兴安盟大米”“兴安盟小米”“兴安盟牛肉”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按照“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可追溯+优服务”管控体系,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蒙”字标认证,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地方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第九章 推动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

  坚持落实国家、自治区改革任务与特色领域自主改革相结合,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着力提高改革行动能力,破除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第一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宽进”“严管”“简出”等系列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联合监管和智慧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利企便民措施,做到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线上“一次不跑、全程办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

  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等措施,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加快构建全盟涉企收费清单“一张网”,清理违规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自治区降低企业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政策措施,降低企业要素成本。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完善中介服务体系,降低企业服务成本。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政府,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一体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查询应用,积极培育发展诚信服务市场。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第二节 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企业上市融资服务体系。培育技术要素市场,着力激发技术供给活力,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完善各类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惩治力度。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产权保护和监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机制,拓展竞争性配置公共资源范围,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节 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鼓励支持不同层级国有资本融合发展,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制。因企施策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着力提升国资监管质量和效能。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创新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质效提升。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采用合资新设、增资扩股等方式实现混合发展。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扩大民营企业信贷总量,拓展直接融资功能,设立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纾困发展基金,探索区域股权交易及融资模式,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助力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围绕“十大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业,加快培育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深耕农牧业的中小微企业,形成特色企业集群。

第十章 建设数字经济新兴安

  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要求,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慧产业、智慧民生,建设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催生数字经济增长新动能。

第一节 加强产业数字化改造

  提升农牧业生产“智慧化”水平。以远程监控、管理智能化决策、远程应急指挥等为重点,加强适应不同作物和环境的智能设备研发,提高农田生态环境、苗情、灾情可视化、数据化处理能力。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实施数字农牧业试点项目,带动全盟提升农牧业现代化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围绕智慧牧场和大型养殖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智能化技术装备在养殖基地和场区的集成应用,对畜禽养殖环境进行智能监控,实现对畜禽疫情精准诊断、预警和防控。运营物联网技术,建立“追溯+内控+营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切实维护兴安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公信力。

  加快工业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实施“企业登云”计划,扩大数字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环节的应用,打造数字驱动的动能转换新模式。打造智能化工业园区,加强盟开发区、旗县市工业园区智能化改造,鼓励园区内重点企业建立全环节管理、全过程追溯的一体化生产体系。建设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提升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能力。

  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建设智慧旅游应用系统,提供安全、精准的旅游服务信息,提升涉旅企业品牌价值和服务质量。发展智慧物流,应用统仓统配的物流技术降低各环节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整体效率。发展智慧商贸,打造智慧商贸平台,鼓励发展无人零售、电商直供等零售新业态。发展智慧家政,构建家政服务信息追溯系统和信用档案查询管理平台,为消费者提供高效、及时、规范的家政服务。发展智慧养老,构建面向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物联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分析老龄人口需求,按需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第二节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城市物联网项目建设,为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提供智能化支撑服务。支持大乌兰浩特率先建设“城市大脑”,推动已有数据高度归集、各类平台高度整合,实现“一图全面感知、一屏智能决策、一体联动指挥”。分步推进智慧应用项目建设,在交通管理、环境监测、水务水利、消防设施、环卫设施、车位感应、管网监测等方面实现城市运行实时状态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和智能化。推进“智慧广电”进村入户,开展广电、电信双向进入业务,加强县级融媒体建设,拓展融合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发展水平。建设智慧城管信息系统,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加快构建“数据汇聚、在线监测、全程监管、协同联动”的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

第三节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加快政务网络IPv6部署,优化云计算资源配置,加快推动部门云资源向统一政务云迁移,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支撑能力和质量。完善全盟统一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各类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盟、旗县市、乡镇、嘎查村服务平台以及办事窗口互联互通和服务全覆盖。健全政务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破除信息壁垒。加快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等领域数据的共享集成、深度运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建立政府管理系统,推动各级政务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专栏4  数字经济重点工程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乌兰浩特市5G基础设施项目,科右前旗数字化新基建项目,科右前旗5G基站建设项目,科右中旗5G网络建设项目。

二、产业数字化工程:乌兰浩特市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扎赉特旗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五场建设项目,科右前旗物联网智慧药房及中药饮片加工流通项目,科右中旗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科右中旗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物联网建设项目,盟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三、社会数字化工程:兴安盟公安局“北疆云·智慧公安”项目,扎赉特旗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科右前旗社区智慧化改造项目。

第四篇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进程,建设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板区。

第十一章 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实施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优化以“两米两牛”为重点的农牧业生产加工结构,加强农田水利和草牧场基本建设,强化农牧业种业工程及技术推广体系,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加工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中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

  做大做强“两米两牛”种养规模。继续加快绿色有机稻米示范基地建设,适度扩大优质水稻种植规模,支持稻田养殖、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提高水稻种植综合效益。2025年水稻种植面积达到140万亩,其中,绿色有机水稻稳定在100万亩,旱作水稻40万亩左右,稻谷产量达到75万吨。继续巩固玉米主产区优势,调整玉米种植结构,2025年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产量稳定在500万吨。抓住国家推进奶业振兴机遇,建设规模化绿色优质奶源基地。2025年奶牛存栏达到30万头,牛奶产量达到150万吨。推广农牧结合养殖模式,建设百万头优质肉牛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到2025年肉牛存栏达到170万头以上,牛肉产量达到20万吨。

  支持农牧业多元化发展。稳定肉羊饲养规模,加快基础母羊品种改良和肉羊良种繁育,2025年肉羊存栏稳定在1000万只,羊肉产量达到10万吨。争取将科右前旗培育成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辐射带动其他旗县市生猪产业发展,2025年生猪饲养量达到400万头。引导家禽饲养产业上规模上水平,2025年禽产业饲养量突破5000万羽。推广以沙果、榛子、山杏、文冠果为重点的特色林果标准化种植园建设,支持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建设高标准甜菜、马铃薯、卜留克和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扶持发展杂粮杂豆种植。大力发展现代牧草产业,“引草入田”建设一批牧草标准化生产基地,扩大全株青贮玉米、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规模,形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饲草生产能力。

第二节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及黑土地保护等建设项目,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盐碱地改造,2025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820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加大灌区配套、高效节水灌溉力度,推进绰勒水库、察尔森水库、文得根水库下游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全盟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35%以上。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建设规模,推广适宜北方气候的温室大棚模式,2025年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万亩。利用好国家农牧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流程机械化水平,2025年力争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加强草场保护改良和合理化利用,加快退牧还草力度,推进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三期工程,2025年完成草原建设面积650万亩,划区轮牧面积稳定在1300万亩,基本实现草畜平衡。推进人工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设,2025年力争粮改饲实施面积达到200万亩,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规模化舍饲畜牧业,扶持伊利、蒙牛等乳品加工企业通过自建、联建方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养殖小区,支持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向规模化牧场转型升级,支持一批畜牧棚圈、饲草料存储设施、畜牧业机械购置项目,提高畜牧养殖设施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

第三节 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

  突出抓好“两米两牛”精深加工。以培育“兴安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开发稻米饮料、米糠油、大米蛋白等深加工产品。2025年全盟稻米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加快壮大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推动玉米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引进玉米制聚乳酸、柠檬酸等项目,推进下游产品开发应用。2025年全盟玉米加工转化量达到450万吨,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转化率达到93%。加强与伊利、蒙牛等大型乳业集团合作,做好高端液态奶,提高乳品加工附加值。2025年全盟牛奶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构建集繁育饲养、加工销售一体的肉牛产业链条,支持绿丰泉、天牧臻、华阳牛业等肉牛加工项目建设,扩大蒙犇、星业等加工企业发展规模,加大熟食制品、休闲食品等中高端牛肉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兴安盟牛肉”综合附加值。

  提升特色种养业加工水平。围绕提升“兴安盟羊肉”品牌影响力,支持肉羊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推动肉羊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以华西希望、牧原生猪养殖加工全产业链建设为引领,提高生猪综合加工输出能力。以莱德马业为龙头,提高马产品开发水平,扩大马业服务领域范围。以科右前旗、扎赉特旗为重点,推动标准化甜菜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甜菜制糖等产业。扶持一批规模化家禽产品、林果产品、杂粮杂豆、酱菜调味品等加工项目,推动特色种养业加工水平不断提升。

第四节 完善农牧业服务保障体系

  大力实施农牧林种业工程。加快种植业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依托袁隆平院士工作站等科研机构,围绕稻米、玉米、饲草等主要农作物开展育种基础研究、新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发,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强化科研育种、制种基地以及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实施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和现代种业创新项目,着力培育兴安盟本土种子品牌。2025年全盟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加大畜牧业品种改良力度,加强肉牛、奶牛配种改良服务网络建设,抓好兴安细毛羊保种工程,加快优质肉羊地方品种提纯复壮和扩繁。2025年奶牛、肉牛、肉羊良改率分别达到100%、98%和98%。支持林果业苗木供应体系建设,提升林果业苗木保障能力。

  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菜篮子盟市长责任制,围绕粮食生产加工储备全过程,建立健全功能完备的粮食保障体系。建立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动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攻关和推广。引导农牧业龙头企业扩大服务领域,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防疫、改良、质检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提升农畜产品运销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农畜产品仓储物流园区,支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推进农资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盟级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和县乡两级配送中心,扶持建设集农资配送、农牧民培训、农技服务等功能一体的农资示范店。

第五节 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

  推进土地草牧场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在尊重农牧民意愿、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损害农牧民承包权益基础上,引导农牧户依法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规范引导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有序流转,发展统一服务型、土地股份合作型、托管半托管型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旗县市、乡镇苏木对土地、草牧场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

  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家庭农牧场、专业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龙头企业,引导建立多种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把高素质农牧民培养成为现代农牧业的主力军。到2025年,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45家,自治区级产业化联合体达到20家。

  扶持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以区级为骨干、以盟级和旗县级为基础的梯次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体系,持续抓好突泉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扎赉特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创建科右中旗肉牛区级产业园和乌兰浩特市水稻区级产业园,到2025年,在每个旗县市布局建成盟级产业园各1个,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全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5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一、重点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兴安盟60万亩优质高效绿色水稻产业基地项目,兴安农垦20万亩优质小麦生产基地项目。乌兰浩特优质奶牛生态循环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内蒙古兴安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液态奶行业“5G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示范项目,科右前旗奶牛提升增效建设工程,突泉县绿丰泉万头奶牛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突泉县德明家庭农场2000头奶牛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突泉县天兴万头奶牛基地扩建项目,兴安农垦年存栏5000头优质奶牛基地项目。扎赉特旗60万头肉牛生产繁育基地项目,科右前旗优质肉牛产业一体化项目,突泉县33万头肉牛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农场局年出栏3万头肉牛养殖项目。突泉县万头安格斯种牛繁育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种牛基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肉羊产业“一县一业”样板县200万只肉羊产业集群项目,科右前旗优质肉羊产业一体化项目,突泉县150万只肉羊产业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200万头生猪产业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六场建设项目,科右前旗3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突泉县50万口生猪产业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突泉县3万口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牧原生猪养殖项目。突泉县安达牧业20万套祖代种鸡繁育建设项目,突泉县松森牧业20万套父母代种鸡繁育建设项目,突泉县3000万只肉鸡产业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二、农牧业林种业工程项目:兴安盟饲草育种创新工程项目,兴安盟作物分子育种及其品质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兴安粳稻优质品种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科右前旗杂粮杂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兴安农垦10万亩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科右前旗高品质荷斯坦奶牛、西门塔尔肉牛核心种群培育与快速扩繁项目,突泉县肉牛繁育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科右中旗肉牛育繁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扎赉特旗兴安多羔羊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

三、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兴安盟耕地轮作项目,科右前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牧民购机累加补贴及国家农机深松作业补贴项目,兴安盟粮改饲项目,兴安盟重点水库下游灌区建设项目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引水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科右前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科右前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科右前旗饲草产业化建设项目,兴安农垦农业机械化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突泉县蔬菜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主体培育项目:支持农牧业生产社会化发展项目,科右前旗畜禽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项目:乌兰浩特市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项目,乌兰浩特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园,扎赉特旗国家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科右中旗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科右中旗杜尔基镇水稻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兴安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

第十二章 推进农村牧区全面进步

  坚持把农村牧区全面进步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牧区现代化。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深入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实施产业、就业、金融、健康、教育、生态等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发展短板,持续改善发展条件,增加造血功能。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对因灾、因病临时致贫或返贫群众的专项救助。实施智志双扶巩固提升工程,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瞄准相对贫困群体,建立稳定脱贫机制和贫困预防机制。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探索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有效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相对贫困群体收入持续增长机制。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要求,持续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专栏6  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一、巩固脱贫攻坚工程: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金融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兜底巩固工程,智志双扶巩固提升工程,能源惠民提升工程。

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兴安盟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安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第二节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整合优化村屯布局建设。完善村屯规划,改造空心村落,撤并小型村落,有序引导中心村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重构村嘎查体系。以庭院规划、庭院环境、庭院经济、家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改变生活,从庭院做起”专项行动,加强庭院规划设计,形成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鼓励农牧户开展庭院整理,提高园地、空地、闲地利用效率。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加强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推进“三清一改”,消除村屯环境“脏、乱、差”现象。大力开展厕所革命,以自治区“十县百乡千村”示范嘎查村为重点,积极推进农牧户改厕,力争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农村牧区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收运处置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完善农村牧区公共设施。以新型农村牧区社区为重点,配置完善乡镇苏木—新型农村牧区社区—一般村嘎查三级公共设施。推进5G网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提升光纤宽带接入速率,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信息网络。

第三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创新党组织设置。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农村牧区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嘎查村党组织和农牧民党员“双星级”管理,深入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吸引本地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职。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产业人才孵化中心集中培养等渠道,加强嘎查村后备队伍建设,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乡村文化,不断提升农村思想道德水平。

  深化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牧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常态长效推进“三务”公开,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法律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法务室及法律援助工作点,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四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稳定农牧区承包地和草场承包制度,在保持现有农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落实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动农村牧区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牧区土地征收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探索建立县级服务平台参与“两权”抵押。健全完善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农牧民股份合作,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能,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篇 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主动融入国家“四大安全”和自治区“两个基地”建设任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着力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十三章 发展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

  发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富集优势,坚持风光水氢储多能互补的发展方向,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方式,加强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水平,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千万千瓦级。

第一节 合理发展清洁电力

  坚持外送与本地消纳、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充分利用荒漠半荒漠化土地、盐碱地、边境沿线、废弃矿山、露天矿排土场等土地,合理布局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根据可利用土地的承载力,在现有风电项目的基础上,适度布局300万千瓦生态风场项目。以生态治理为重点,结合畜牧业设施和可利用水面,再布局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为支撑,推动生物质发电突破发展。以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为基础,实施水利水电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旗县适度发展小水电。稳步发展清洁火电。到2025年,力争清洁电力总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水电等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占总装机规模70%以上。

第二节 促进多种能源互补发展

  加快发展生物质能。立足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实施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完善城镇燃气应急储气设施,建成多层次储气调峰系统,积极打造蒙东地区生物制天然气示范基地。全力保障玉米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尽快投产,积极推动自治区封闭燃料乙醇市场建设,同步谋划燃料乙醇市场推广应用。

  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抢抓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发挥水资源和风电、光电等新能源优势,发展新能源制氢产业,着力打造氢能“制-运-储-用”产业链,形成氢能全产业示范应用格局。

  积极布局储能产业。根据蒙东地区清洁能源对外输出需求,争取建设索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盟开发区储能电池制造等项目,推进储能产业发展。

专栏7  清洁能源重点工程

一、火电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右中发电厂2×66万千瓦火电项目,科右中旗京科右中热电厂扩建工程1×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二、风电项目:中广核兴安盟风电扶贫项目,科右前旗200万千瓦风电+碳中和生态林项目,科右前旗加强冬季燃煤污染防控30万千瓦风电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科右前旗额尔格图双发20万千瓦风电供热项目,科右前旗中安风电场三期15万千瓦平价风电项目,突泉100万千瓦风电供暖项目,科右中旗50万千瓦风电项目。

三、光电项目:乌兰浩特市学校和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右前旗40万千瓦光伏+矿山综合治理项目,科右前旗10万千瓦牧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突泉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四、生物质能项目:全盟总建设装机规模15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和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各3万千瓦),兴安盟生物天然气系列项目(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天然气),乌兰浩特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五、风光储制氢一体化项目:扎赉特旗文得根水库50万千瓦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扎赉特旗绰勒水库50万千瓦光伏+储能项目,科右前旗100万千瓦风电储能高比例耦合绿电制氢示范项目,科右前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突泉20万千瓦荒漠化土地治理+储能光伏发电项目,科右中旗55万千瓦盐碱地生态治理储能光伏项目,科右中旗风光储生态治理一体化项目,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万千瓦风光储微电网综合能源系统示范项目、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第十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烟草、冶金、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程,不断提高产业层次,积极培育新材料、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构建多极支撑的特色制造业体系。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推动烟厂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烟草行业综合效益。推动乌钢工艺装备和能效环保改造提升项目,开发特种钢、合金钢等新型、高端功能性产品。推动建材企业开发新型高性能产品,延伸建材产业链,引进培育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材产业,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轻体砖、夹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农机制造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发展中小型农牧业作业机械、节水灌溉机械和配套零部件。支持华润雪花啤酒、德源饮品等企业扩能升级,大力发展高端饮料产业。整合阿尔山矿泉水资源,支持伊利天然矿泉饮品等企业扩大产能,打造高端饮用水品牌。加强民族工艺品、制品开发,壮大民族食品、旅游纪念品、民族服装服饰、珠宝加工等产业。

第二节 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智能装备制造业,推动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业,引进高效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光伏玻璃等核心产品研发制造业,构建高端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产业链;积极引进风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推动风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建设。支持宏达压铸改造升级,积极引进培育协作配套项目,打造产业集群。

  积极发展蒙中制药及生物制药产业。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蒙中医药产业基础,加强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提高中药饮片加工能力和加工水平。加强动物脏器开发利用,提高马骨粉、马血清在蒙医蒙药领域的应用水平。实施重大新药创制行动,支持奥特奇蒙药、白医制药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落实自治区蒙药振兴行动计划,争取建成自治区级蒙药重点实验室。加强与知名企业集团战略合作,加快发展以玉米为原料的生物发酵制药制剂,培育高附加值产业。配合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需求,引进和培育农药兽药制造项目。2025年全盟中草药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

  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玉米新材料产业,开发以玉米芯和秸秆为原料的新材料产品,引进玉米芯制石墨烯、秸秆建材加工、秸秆节能环保利用等新材料项目。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电气石、碳酸钙等特色资源开发力度,实施扎赉特旗无孔纳米微晶石板材、中南集团电气石纳米微粉新材料等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根据化工产业延伸升级情况,适时启动拓展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合成新材料产业链,开发先进功能材料、复合材料、高端新材料。

  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应用第三方污染治理,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效能。积极争取“城市矿产”示范项目,加强废旧装备清洁回收处理、城镇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快建设农牧业节能节水技术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农牧业领域能源、水资源高效利用。实施农作物秸秆饲料、颗粒燃料及秸秆有机肥项目,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第三节 建设高水平产业载体

  优化园区布局及产业分工。以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乌兰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工业园区为两翼,其他旗县市工业园区为支撑,构建“一体两翼、多点支撑”的园区发展格局,全力打造1000亿产值的产业集群,力争申请成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奠定基础。引导各园区相对错位布局主导产业,到2025年,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力争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右前旗工业园区工业产值均达到200亿元以上,其它旗县工业园区建成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

  提升园区建设和运营水平。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完善盟和各旗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公路、铁路、供电、供水、供热、渣场、污水处理和生活服务区建设等硬件条件,提升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水平,探索建立园区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投资强度、环境容量、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等指标为导向的项目入园标准体系。清理园区僵尸企业,加强土地腾退和二次开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创新园区发展运行模式,推动工业园区合作共建共管共享,鼓励园区之间突破行政区划,采取“飞地经济”的模式共建园区。

专栏8   特色制造产业链提升工程

一、烟草及冶金加工项目:乌兰浩特烟厂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突泉县铜铅锌矿复工项目。

二、新型建材项目:科右前旗冠辉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钢结构、年生产3000套新型厢式房屋生产线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昌鑫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结构100万平彩钢复合板生产建设项目,盟开发区天翊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及年产5万吨氢氧化钙项目,盟开发区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盟开发区医用聚乳酸材料生产项目。

三、地方特色轻工产品制造项目:乌兰浩特市红云酒业搬迁扩产项目,乌兰浩特华润雪花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雪花啤酒易拉罐生产建设项目,乌兰浩特森辉印务烟包车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乌兰浩特市蒙牛乳业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乌兰浩特市中企铁城39万吨稻米加工项目,乌兰浩特市厉祥食品和牧闽食品29万头牛羊屠宰加工项目,乌兰浩特市乌钢余热余气综合循环利用发电项目,科右中旗年生产5000吨奶皮、奶油及其他奶制品民族食品加工项目,科右中旗蒙古族刺绣及传统手工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四、新型化工项目:科右前旗京糖万吨级生物转化分离木糖醇、L-阿拉伯糖项目,突泉县秸秆“炭气电液肥”综合联产项目,盟开发区淀粉酶及纤维素酶项目,盟开发区聚乳酸项目, 蒙佳年产60万吨燃料乙醇(一、二期各年产 29 万吨燃料乙醇),溪流佳禾119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盟开发区新圣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甲醛、1万吨生物炭粉项目。

五、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乌兰浩特市乌拖搬迁扩产项目,科右前旗年产3000架工业级无人机建设项目,科右前旗黄金智能电子腕表项目,科右前旗云锁智能研发生产项目,突泉县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盟开发区年产1万套氢燃料电池项目,盟开发区风机配套产业项目,盟开发区上海百可生物半导体材料项目,盟开发区风电装备制造创新示范产业园道路工程,盟开发区普宙科技重载无人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六、生物制药项目:乌兰浩特市白医制药新药和仿制药研制项目,乌兰浩特市怡生堂中草药扩能改造项目,乌兰浩特奥特奇蒙药扩能增效项目,乌兰浩特市日出东方药业年产5000吨中草药初加工项目,扎赉特旗新林九禾药业有限公司5万亩现代药材种植园项目,兴安农垦中草药种植及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盟开发区上海创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造项目,盟开发区生物科技生物医药制造项目。

七、新材料项目:突泉县蛇纹岩年产6万吨金属镁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科右中旗年产15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项目。

第十五章 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依托多元特色旅游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农旅融合、医养结合发展,实现旅游业“双百双千”目标,建成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知名度高的旅游目的地,扭转旅游业发展“资源多、产品少,看点多、卖品少,淡季多、旺季少”的局面。

第一节 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

  按照“北有阿尔山、南有科右中旗,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促进各旗县市旅游差别化发展,打造多彩多姿的兴安文旅特色。突出“生态游”主题,通过森林草原的斑斓色彩、巍巍兴安的粗犷线条、冰天雪地的纯大色块等环境主题,吸引探险、摄影、户外等游客资源。突出“红色游”主题,发挥自治区诞生地的独有红色主题,坚持开发红色旅游资源和传承红色基因并重,挖掘并讲好革命历史和民族团结故事,吸引党建培训、主题教育等旅游客源。突出“养生游”主题,以美轮美奂的自然环境、神奇神秘的民族医学、纯净无污染的绿色食品为卖点,提升休闲疗养、养生养老等服务设施,吸引医养、银发人群旅居兴安。突出“趣味游”主题,利用神奇独特的民俗风情、碧浪万顷的稻谷花香等特色,开发农旅融合、工旅融合、商旅融合等多元旅游形式,吸引研学、体验等方面的游客资源。突出“跨境游”主题,完善阿尔山口岸免税店、互贸区等基础设施,实施出入境便利化措施,谋划深入蒙古、俄罗斯的跨境旅游线路,吸引有境外观光、购物需求的人士到兴安盟旅游。

第二节 提升旅游服务和运营水平

  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营地、旅游驿站等项目,完善旅游道路、自驾车营地、互联网基站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星级酒店、经济型快捷酒店和乡村民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引进汽车租赁公司,发展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交通服务。围绕“全域+四季+全业态”的发展要求,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区+旅游产业综合体,实施一批景区景点提升改造项目,促进景区提质升级。到2025年5A级景区达到3家,4A级景区达到7家。

  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培育壮大旅游主体,鼓励各旗县市整合本地旅游资源,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积极引进专业化大型旅游集团,支持旅行社与景区、酒店、交通、购物等领域兼并重组,发展网络化、品牌化连锁经营,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业集团和产业联盟。积极做好旅游宣传推介,提升圣水节、冰雪节、那达慕等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影响力,着力打造可在主要旅游客源地巡演展示的文化演艺精品。发展“云上兴安”旅游服务,通过“互联网+”促进旅游业迈上新台阶。

专栏9  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工程

一、旅游景点景区建设项目:阿尔山市旅游区提质升级金江沟项目,阿尔山市旅游区提质升级天池项目,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红色旅游基地建设项目,科右前旗察尔森休闲旅游综合产业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大草原旅游产业项目,科右前旗科尔沁科教文旅城项目,突泉县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突泉县杜西沟度假区建设项目,科右中旗莱德马业图什业图赛马场休闲旅游项目,科右中旗索幺勒文博园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翰嘎利—五角枫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米业产供销+旅游建设项目,科右中旗面粉产业链+旅游建设项目,科右中旗乡村旅游提档升级项目,科右中旗代钦塔拉五角枫核心景区改造提升项目,兴安农垦布敦化牧场万亩稻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兴安农垦索伦生态公园风景区建设项目。

二、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乌兰浩特市乌阿海满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阿尔山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突泉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科右中旗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科右中旗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阿尔山市圣煜酒店二期工程项目。

第十六章 加快培育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

  立足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服务型经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全面创新,打造跨越发展、结构升级的新引擎。

第一节 加快培育新兴生产性服务业

  建设区域现代物流集散中心。支持乌兰浩特物流园区、盟开发区中企铁城智慧物流园做大做强,建成区域物流龙头。扶持乌兰浩特空港及陆港物流园区、阿尔山边民互市贸易区等项目建设,优化物流园区网络布局。完善区域物流交通网络,强化物流园区公铁交通设施与公共运输体系的联结。推进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快布局村镇物流配送末端网点,建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构建“电商/快递+仓储+物流配送”三位一体的物流模式。吸引总部型、第三方物流、采购和配送中心等企业集聚,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探索组建“兴安银行”,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在我盟设立分支机构和增设网点,积极引进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推进盟开发区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助农金融服务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力争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探索数字金融、绿色金融等新业态,形成传统金融与新型金融协调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稳步开展“三农三牧”农业保险,积极推进“两米两牛”、旅游等产业链金融服务,提高农业农村和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科技及商务服务业。搭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等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培育新型研发和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配合政府购买服务,促进资产管理、会计、审计、税务、信息等商务咨询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科技研发、商务服务对农牧业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业。建设电子商务云平台,继续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引导电商企业扩大城乡覆盖面,推动农畜产品供应链下沉。大力发展“互联网+商贸”“互联网+批发零售业”,发展网店、微商、直播带货等新兴商贸业态。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完善快递物流、支付、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兴安电商直播基地,开展直播电商活动,培养“兴安网红达人”,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跨界融合。

  积极培育现代会展服务业。持续提升阿尔山论坛、校友经济论坛等展会知名度,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完善提升会展设施,促进商务会展向服务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信息化转型发展。鼓励发展与会展业配套的广告、策划、礼仪等服务业,逐步形成专业会展公司、各类服务组织协调配套的会展市场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快培育新兴生活服务业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围绕乌兰浩特一体化发展,优化布局现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等商业设施,打造一批集餐饮、娱乐、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性消费平台和特色街区,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商圈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支持有条件的城关镇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连锁、直营分销等模式,建设覆盖城乡的商品流通渠道。实施一批专业批发交易市场提能升级项目,推动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向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产品交易中心转型。2025年形成营业额超10亿元的交易市场3家,每个旗县市建成1家公益性市场。

  培育壮大康养产业。推进康养产业与旅游业、蒙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阿尔山温泉、绿水青山等独特资源优势,围绕森林浴、天然氧吧等健康养生产品,加快建设区域性康养中心、康养小镇。深入挖掘中蒙医药温泉健康养生文化,开发蒙中药浴、休闲理疗、动感温泉等体验性产品,打造国内知名康养品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养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市场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格局。

  加快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围绕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水平,提高居民家庭服务行业组织化程度,推进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建立惠及城乡的居民家庭服务体系。以“兴安家政”为龙头,发展大型连锁家政公司,创建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发展规范化、标准化的养老、育幼、家电清洁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社区发展精细化定制、“微生活” “云社区”等新兴服务模式。

专栏10  商贸物流业重点工程

一、城市商贸综合体及市场项目:阿尔山边民互市贸易区项目,扎赉特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东北亚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二手车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二、物流园区及仓储设施项目:兴安盟陆港现代物流建设项目,阿尔山口岸水发物流园项目,科右前旗成品油收储营销基地建设项目,科右前旗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科右中旗19万吨牛肉配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科右中旗湘蒙农产品加工物流园项目,科右中旗物流园建设项目,盟开发区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项目、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现代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封闭煤炭堆场项目,兴安农垦仓储物流园区项目。

三、电商项目:乌兰浩特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第六篇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以高标准打造区域中心城市为引领,对城市空间、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进行统筹布局,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联动互促的城乡关系,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十七章 提升城镇体系承载能力

  以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优化城镇体系和布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着力打造宜居城市。

第一节 构建集散有序的城镇格局

  以规划统领城镇一体化布局。科学规划设置城镇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和发展形态,提高全盟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围绕打造“三区两带”发展格局,按照多中心带动、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规划原则,构建区域中心城市—旗县市中心城镇—特色小城镇梯次配置的三级城镇体系,形成“一核引领、四心带动、多点均衡”的城镇体系格局。

  做强“一核引领”中心城市。统筹乌兰浩特市与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居力很镇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探索推进市政交通、便民服务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综合执法、教育卫生、户籍管理等领域一体化发展模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组团式开发与建设,增强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50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形成辐射带动全盟发展的核心载体。

  建设“四心带动”区域龙头。围绕口岸功能和旅游城市定位,加强阿尔山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外开放和区域旅游节点功能,带动盟域北部发展。推进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与齐齐哈尔、泰来等地区的产业合作,辐射带动盟域东北部发展。推进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与通辽市的产业合作,辐射带动盟域西南部发展。推进突泉县突泉镇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功能,辐射带动盟域南部发展。

  培育“多点均衡”特色小镇。坚持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择优培育原则,重点对葛根庙、义勒力特、五岔沟、巴彦高勒、新林、好力保、阿力得尔、索伦、察尔森、六户、太平、代钦塔拉、巴仁哲里木镇等特色突出且基础较好的乡镇,按照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标准,打造一批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民族文化型、健康养生型特色小镇和产业新城。

第二节 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提档升级市政交通设施。围绕城市道路的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城镇绿色交通体系,打造各种交通方式顺畅连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大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一体化布局建设加气站、充电桩、智能停车场等公用基础设施。实施市政道路畅通工程,规范街巷名称,提高市政路网通达效率。2025年城镇建成区人均道路铺装面积达到26平方米。

  改造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完善城镇供热系统,推动建立“一网多源”供暖格局,加大城镇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力度,2025年城镇集中供热率达到95%以上,其中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到95%以上。大力实施“气化兴安”战略,加快城镇燃气气源站点和管网建设,2025年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加大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力度,实施乌兰浩特主城区分质供水试点工程,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大雨水管线、排水泵站和排水渠系建设力度,实施一批排水防涝工程,促进雨污分流。整合供电、电信和广播电视等网络布局,加快推进高空线缆入地。科学规划城镇地下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管廊,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可持续利用。

  提级扩能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8%以上,其中有条件地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加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到2025年生活污水处理率维持在95%以上,各旗县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加强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不断提升城镇总体环境卫生水平。

  加强城镇绿化亮化。推进乌兰浩特及旗县城关镇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县城,实施城市与生态双修项目,高品质建设乌兰浩特万顷森林公园、科右前旗千亩城中草原,打造以沿路、沿山、沿河防护林为重点的生态绿化带,实现揽绿入城,见山望水。到2025年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平方米。把历史、红色、民俗等文化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建设,不断提升文化内涵和城市品位。以公园广场、桥梁道路、城中水系、商业街区等标志性建筑节能亮化改造为重点,打造既具兴安特色又富现代气息的亮化景观。

  加强生活便利化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功能分区和居民小区分布,围绕社区合理规划布局医院、幼儿园、中小学、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形成20分钟公共服务圈。围绕街区科学规划部署综合商场、便民市场、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生活服务设施,打造10分钟生活服务圈。围绕居民小区就近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小型健身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娱乐休闲设施,形成5分钟休闲健身生活圈。

  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科学调配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投放量,有序调整房地产开发节奏和规模,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改造354个老旧小区、33个棚户区。

  提升城市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以市民满意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推广“路长制”管理模式,推行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和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绿地养护等工作。推动加强城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倡导人性化规范执法,引导地摊经济、夜间经济有序发展。

专栏1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一、市政道路及停车工程:乌兰浩特市2021-2024年道路畅通工程,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扎赉特旗音德尔镇14条城区道路建设工程,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区1200车位智能停车场项目,突泉县突泉镇7.2公里内环路综合改造及配套项目,突泉县市政道路及污水、雨水、供水、绿化、路灯等配套工程项目。

二、热源建设及管网工程:乌兰浩特市4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热建设3台100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阿尔山市伊尔施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站)及配套供热管线项目,扎赉特旗1×30MW生物质热电厂配套热网工程,扎赉特旗农村供热工程。

三、燃气供应及管网工程:乌兰浩特市40公里主燃气管网及9万户居民小区二次管网全覆盖项目。

四、供排水设施及管网工程:乌兰浩特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水质提升工程,扎赉特旗音德尔镇30公里雨水管线及4座一体化雨水泵站项目,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给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代钦塔拉路及巴乌线2座雨水泵站及管网项目。

五、绿化亮化及园林景观工程:扎赉特旗音德尔镇143.7公顷森林公园扩建项目,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建设街头5处景点2万平方米绿地项目,扎赉特旗多兰湖公园改扩建项目,扎赉特旗新建20000平方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科右前旗省际通道北侧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柳树川河生态治理及景观工程项目,科右前旗哈萨尔公园项目,科右前旗80.4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绿化项目,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前德门山生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六、污水处理及厕所工程:乌兰浩特市城市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乌兰浩特市新改建垃圾中转站、水冲公厕等环卫设施及配套设备项目,乌兰浩特市、科右中旗污水处理厂及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扎赉特旗新建一座日处理1.5万吨再生水厂及20公里供水管道项目,科右前旗3万吨/天环美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再生水厂站及管网工程,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管网支线工程,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调水生活用水工程,旗县市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项目。

七、垃圾集中收集及处理工程:乌兰浩特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科右中旗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垃圾分类减量化工程。

八、综合管廊工程:突泉县突泉镇市政管网改造项目。

九、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全盟354个老旧小区的794栋楼房改造项目,全盟33个棚户区15509套改造项目。

第十八章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第一节 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加速人口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促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对大中专毕业生、创新创业人员、技能型人才等群体实行无门槛落户。优化人口迁移、落户等业务办理流程,压减取消落户限制规定,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探索多元化的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有效保障人口市民化后新增的公共服务供给。

  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实施新生代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升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谋生能力。围绕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维护进城人口合法权益。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人口随迁政策和公共服务享受政策,确保在兴安盟的外来人口与当地居民同等享有子女入学入园、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及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第二节 建立联动互促的城乡关系

  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全面推开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允许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等物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重新入市。加快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兴业,培育建设一批城乡融合示范工程,形成承载城乡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载体。

  促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联动发展。推动城乡路网和客货运输体系一体化设计发展,畅通城乡交通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覆盖城乡的污水垃圾收集治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项目,推进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加快乡村旅游路和农村牧区快递网点建设,完善农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公共服务网络,逐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扩展和升级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网点,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建立城乡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机制。加快发展县域医共体,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城乡养老保险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

  加快国有林区转型发展。落实国家深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森林资源委托经营和考核机制,健全森林资源分级监管体制和管护方式,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制度。统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林区可持续发展。

  加快重点垦区创新发展。继续深化垦区体制机制改革和经营模式创新,发挥国有土地集中优势,建设优质安全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鼓励与国内大型农牧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率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牧业全产业链优势。鼓励农垦集团在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扶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重点扶持边境乡镇和林区场站风情小镇建设,积极推进边境旅游、林下产品种植、山野特产品采集等特色产业发展。用足边民互贸免税和边民补助政策,切实提高边民收入水平。进一步加大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建设力度,着力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军民融合、立体防控的边境值守体系建设和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守护祖国北疆边境安全。

第七篇 融入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立足于国家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发挥好稳投资的关键作用、扩消费的基础作用和强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十九章 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

  坚持供给侧、需求侧双向发力,围绕“两新一重”等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提高投资的精准有效性,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

第一节 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

  聚焦“两新一重”等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围绕“新基建”,争取实施一批信息网络、5G基站、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兴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一批区域应急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市政、环卫、产业培育等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实施一批交通、电网、水利、管廊、生态廊道、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

  聚焦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扩大有效投资。围绕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强区域协作和产业承接,实施一批能源产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蒙中医药等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扩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数字经济等产业变革新趋势,实施一批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围绕现代服务业扩容提质,实施一批物流储运、商贸流通、全域旅游等服务业升级项目。

第二节 构建多元投融资格局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性投资,用好国家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功能区加快发展等政策红利,用足中央及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以及京蒙对口协作等帮扶力量,加大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类专项投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拓展金融投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扩大授信规模,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清理民营资本准入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及资产整合,降低民间投资门槛,创新PPP、REITS等投资合作模式,健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项目的长效机制。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形成财政引导、金融倾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格局。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开展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建立招商引资上下联动和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发展“飞地经济”,用好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实现借力发展。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扩大内外资引进规模。

第三节 完善项目储备和实施机制

  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聚焦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提标扩面,按照近期、中期、长期积极谋划一批“两新一重”、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完善充实重大项目库,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聘请专业团队进行项目跟踪式策划,不断修订完善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目录,提高企业和社会投资的精准性。

  保障重大项目要素供给。坚持要素配置跟着项目走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土地、水、能耗、环境容量指标等要素供给,争取国家对能耗的可再生能源抵扣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盘活能耗、土地、水权等指标,用足用好差别化政策,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运营。

  建立健全项目推动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和部门会商会审、联审联批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督促督办、监测考核机制,推动形成更加高效的协同工作体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建成并尽快投产达效,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

第四节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进一步完善提升城市商圈等消费载体,推动商品消费优化升级,促进汽车、住房、通信器材、家居等传统大宗商品消费持续升级。全方位融入国内大市场,提高我盟优质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外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能力。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发展创意消费,扩大信息消费,发展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等新兴消费业态。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和“数字化店铺”,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消费体验馆。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立和完善康养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健康服务体系。挖掘农村电子商务和旅游消费潜力,优化农村牧区消费市场环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

第二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畅通提升交通运输通道

  进一步优化公路路网。以畅通外通道、优化微循环为目标,建设集疏运通道、旅游通道、跨省跨盟互联互通的公路网,实现外通内联、通村通组。加快实施G5511草高吐-乌兰浩特、G331阿尔山-杜拉尔、G1015铁力-科右中旗等高速公路项目。升级改造阿尔山-霍林郭勒、突泉-洮南等一批重点公路项目,构建盟域高速公路网,形成以国省公路为骨架的干线公路网,实现各旗县市高等级公路全覆盖、重点苏木镇二级以上公路通达。加快农村牧区公路提档升级,打通旗县乡断头路,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牧民出行条件。加快旅游公路建设,提升通往重点景区的公路等级,实施景星-阿扎界、伊尔施-柴桥等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畅通衔接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通道。

  积极完善铁路路网。加强干线铁路扩能改造和高速铁路建设,加快推进白阿铁路乌兰浩特-阿尔山段扩能改造,建设完成长春(开安)-西巴音花、乌兰浩特-音德尔-江桥等铁路项目,积极推进齐齐哈尔-乌兰浩特-通辽高铁客运专线、伊尔施-满洲里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出区、出盟高效通达的铁路网络。

  提能升级航空网络。按照平安、绿色、智慧、人文“四型”机场建设要求,推动实施乌兰浩特机场和阿尔山机场扩能改造工程,积极延伸和拓展国际国内航线,提升机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快阿尔山五岔沟、扎赉特旗、突泉等通用机场建设并投入运营,谋划推进乌兰浩特、科右前旗、科右中旗通用机场建设,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航空网络。

第二节 提升完善能源基础设施

  提升电网保障能力。实施兴安平川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积极推进呼伦贝尔至兴安盟至北京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盟域供电主网架结构,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电网可靠性、安全性。

  加强油气管网建设。围绕“气化兴安”目标,加快建设乌兰浩特-白城-松原、鲁北-乌兰浩特、乌兰浩特-扎赉特等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逐步实现旗县市天然气管道全覆盖。

第三节 巩固提升水利基础设施

  推动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规划实施一批控制性水利工程和水源工程,加快引绰济辽工程建设,推进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开工,深入做好引嫩济锡工程前期论证。在突泉、科右中旗等供水能力不足的地区,有序建设一批水源工程,提高水源保障能力。以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科右前旗为试点,开展县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增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推进洮儿河、归流河、绰尔河、蛟流河、霍林河、哈拉哈河堤防及河道整治,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完善中小河流防洪减灾体系。继续推动耿家屯、五龙石等中小水库建设工程,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健全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安全监测预警设施,加快旱情监测预警体系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升防洪抗旱能力。

第四节 配套完善新型基础设施

  提升大数据承载能力。加强与电信运营商、专业服务器制造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及软件开发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完善网络出口、通道带宽等信息网络设施,探索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及运营模式,支持北斗数据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积极融入国家、自治区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

  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实施5G网络建设工程,实现盟域主要城区、重点乡镇、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全覆盖。实施千兆固网普及工程,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遍超千兆,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改善偏远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条件,力争行政嘎查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加强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行业人工智能数据库建设。围绕民生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信用等领域,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行业数据交易、监管安全及融合应用效果。

  强化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和涉密计算机等级备案制度。实施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工程,建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网络身份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采购服务、国家密码管理等有关规定,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切实保障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和数据安全。

专栏12  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

一、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段扩能改造项目,齐乌通高铁客运专线项目,长春至西巴彦花突泉段铁路工程,盟开发区货运外绕线项目,乌兰浩特-音德尔-江桥铁路建设项目,G5511草高吐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项目,G1015铁力至科右中旗高速公路项目,盟开发区省际通道连接线公路项目,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公路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乡村联网路项目,兴安农垦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齐齐哈尔至阿尔山旅游公路景星至阿扎界段改扩建工程,S502突泉至洮南公路建设项目,牤牛海至洮南公路项目,科右前旗旅游路项目,乌拉盖至乌兰河旅游公路项目,科右中旗高力板至新发二级公路项目,阿尔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兴安盟通用机场项目,扎赉特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突泉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扎赉特旗绰尔河航运项目。

二、电网建设项目:呼伦贝尔至兴安盟至北京±800千伏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兴安盟平川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三、天燃气输送管道项目:乌兰浩特-白城-松原天然气管道工程,鲁北-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工程,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赉特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管道工程。

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嫩济锡项目,引绰济辽二期项目,耿家屯、五龙石等中小水库修建项目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突泉县“引蛟济牤”水生态治理工程,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八篇 实施开放协作战略,构建发展新格局

  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及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打造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市场中拓展发展新空间,努力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支点。

第二十一章 深度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生态保护、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农业合作、科技教育、人文交流等多方面合作,提高资源和要素的整合利用能力。

第一节 完善开放合作平台载体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以跨境旅游合作为突破,继续完善阿尔山口岸公路等基础设施,提升通关能力和便利化水平。季节性开通阿尔山国际航线,推进哈拉哈河水运港口建设。围绕“生态、文化、旅游”口岸发展定位,大力发展口岸与腹地经济,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统筹推进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贸易区、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国际综合物流园区建设,为中蒙两国交流协作搭建多层次的功能平台。

第二节 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

  扩大中蒙合作领域。大力发展跨境旅游,建成阿尔山—松贝尔口岸跨境旅游合作区。发挥阿尔山作为粮食、饲草进口指定口岸的优势,加强农业生产、科技、作物栽培、农牧林育种等方面的合作,确保“企业进得去,产品回得来”。加强在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跨境森林和草原火灾、特殊危险性传染病等跨境高危自然灾害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协作处置。积极推动阿尔山口岸升格为常年开放口岸。到2025年阿尔山年过境旅游人数力争突破5万人次,口岸年过货量突破30万吨。

  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发展机遇,推动乌兰浩特、阿尔山与蒙古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密切同港澳台及东南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商贸物流、矿产开发等方面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空间,与俄蒙、东北亚等地区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第三节 积极扩大外经外贸规模

  积极培育出口新优势。扶持科沁万佳、莱德马业、鼎诚珠宝等外贸出口企业提质升级,培育引进新的出口加工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国际市场营销网络。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逐步扩大农畜产品、蒙中医药出口规模,引导文化艺术等服务出口。202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3400万美元,年均增长5%左右。

  加快引进和利用外资。深化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围绕农畜产品、旅游、餐饮、文化等重点领域,包装策划一批有吸引力的利用外资项目,扩大利用外资规模。2025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4000万美元左右。

第二十二章 拓展更大范围的国内协作

  深化多层次的沟通协商机制,创新开放合作模式,大力推动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开展与先进地区更加广泛的交流互动,切实推动我盟与各区域间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第一节 深化与区内盟市的对接合作

  共建生态安全大屏障。与呼伦贝尔等地区协同建设大兴安岭生态屏障,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后备资源补植补造。围绕科尔沁、呼伦贝尔、锡林郭勒三大草原生态区建设和保护,协同实施退牧还草、防沙治沙专项及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治理工程,保护森林、草原、湿地。加强嫩江、西辽河流域和松嫩平原西部地区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治理和水污染综合防治,共同建设区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示范区。

  共建文化旅游合作区。加强与呼伦贝尔、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等周边盟市旅游资源统筹开发,培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草原、森林、冰雪、地质奇观、边境等旅游胜地。推动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发展,构建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会展、文艺演艺、工艺美术等多元特色文旅产业,共同打造文化旅游合作区。

第二节 深度融入东北振兴

  打造经济协作互动新格局。推动兴安盟、白城、齐齐哈尔三地跨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兴白齐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乌兰浩特为节点城市,加快建设联结东北主要中心城市的高速化、网络化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乌兰浩特至长春3小时、至哈尔滨4小时的快捷通道,东向融入哈大齐经济走廊、南向融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深度融入东北振兴战略。

  强化与东北经济区的产业合作。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合作,引进现代农牧业育种及种养技术,共同打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地、全国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参与东北经济区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链重构,建立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平台,加快承接生物医药、机械装备零部件制造等产业,打造产业协作配套基地。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合作,积极推进旅游资源共享,加强区域旅游线路衔接和市场互动。

  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加强与东北三省部分地区黑土地侵蚀沟治理的合作,以集中连片粮食主产区为治理重点,共同推动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争取国家将大兴安岭作为整体,统筹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政策一体化设计,共同建设大兴安岭绿色发展引领区。

第三节 提升全方位合作水平

  加强与京津冀多领域合作。积极申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京蒙合作站”,突出农牧业科技领域,借助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平台,引入适用科技成果,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水平,协同保障京津冀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加强全方位合作,有序承接京津冀先进产业转移。

  积极拓展国内区域合作范围。加强与黄河生态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有效衔接,加密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直飞或经停航线,缩短我盟与发达地区时空距离。持续完善校友经济论坛、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各地商会等招商平台,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链”创新招商模式,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

第九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发展思想,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更好满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

第二十三章 突出抓好城乡居民就业增收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城乡居民稳定充分就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第一节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保护市场主体、企业稳产护岗等政策措施,继续用好“兴安盟打工直通车”,做好企业用工对接,发挥好实体经济稳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广校企合作及“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新型培训模式,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和新型学徒制,提高就业适应能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四众”创业市场,扶持“双创”示范平台,强化创业指导,落实优惠贷款、税收、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创造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时期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达到自治区要求。

  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继续组织基层服务、青年见习等项目,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落实政策咨询及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就业援助政策应享尽享。落实职业培训费、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并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抓好农村牧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扶持工作。“十四五”时期确保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45万人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用足用好工资待遇调整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实施绩效工资。鼓励创新创业,发挥创业增富效应,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市场,积极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稳定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养老金、低保、失业保险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

  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分类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切实强化农牧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农牧民工资性收入。鼓励农牧民发展特色农牧业和设施农牧业,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农牧民生产性收入。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农牧民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权益,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和帮扶政策,强化农村居民兜底保障,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

第二十四章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健全现代教育体系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园长教师等方式,吸引企业及社会团体捐助学前教育或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地位。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个旗县市城镇公办幼儿园、苏木乡镇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8%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

  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进一步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全盟中小学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均衡发展,基本解决城市热点学校择校和大班额问题。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到2025年全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县域特色高中,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到2025年全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推动特殊教育融合优质发展。实施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 普及十五年特殊教育。探索建立多种模式融合工作机制,建设5所融合教育示范校和50个特殊教育资源示范教室,实现融合教育县域和资源教室乡镇全覆盖。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通过“普校+特校”的方式实施送教服务。

  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强化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科学规范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努力扩大优质民办教育资源。

  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深化高职、职业高中、技校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推进全日制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补齐我盟本科高等教育缺项。强化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兴安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培训职能,着力推进校企共建、产教融合、“1+X”证书制度,精准培养专业化、应用型技能人才。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

第二节 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完善和创新教学内容。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校、进课堂,突出抓好“兴安红色文化”教育,构建德育、学科和实践活动“三位一体”的德育课程体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体美教育,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项要求,完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全链条、全方位衔接和质量监测体系,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深化联合办学,以强校带弱校和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实现教育、教学、教研深度融合,辐射带动区域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推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升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水平。深化教师管理和评价制度改革,推进职称、岗位、薪酬制度创新。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加强外部优秀教师人才引进,整体优化全盟教师队伍结构。

  提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改善教育硬件条件。彻底清除学校旱厕,加强对校园校舍和教学设备的改造更新。建设兴安盟青少年教育文化中心,开展科普教育和研学活动。加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数字校园。

专栏13  教育事业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工程

一、学前教育项目:新建57所公办幼儿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义务教育项目:乌市前旗一体化发展及全盟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新建学校项目,蒙古族小学、蒙古族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盟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科右中旗、突泉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扎赉特旗音德尔第七中学综合建设项目,突泉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教育信息化项目:兴安盟中小学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及教育大数据发展应用项目。

四、教育补短板项目:兴安盟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民兵训练及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十五章 织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网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一节 推进社会保险提标扩面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本养老金发放调整机制,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疗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任务。参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努力做到各类保障制度功能互补和政策衔接。到2025年全盟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盟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惠民资金发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功能整合集中,进一步提升办理社会保障业务的便利化水平。

第二节 强化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和政策衔接,继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规范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和慈善行业发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人道文化传播。建立“互联网+”新型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完善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服务措施。

  加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比例,探索实施直接安置、对口安置、选调安置、转任安置等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对下岗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援助岗位,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落实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完善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支持光荣院、军休所、军人公墓、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专栏14   民生保障重点工程

一、就业服务项目: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兴安盟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项目:兴安盟光荣院迁址新建项目,兴安盟新建优抚医院项目,兴安盟军人公墓项目。

第二十六章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第一节 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以及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资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加快建设公共卫生队伍、卫生应急人才、物资储备等支撑系统,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培训演练、紧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盟旗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和集中收治设施,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结核病的综合预防控制能力。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全盟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医疗卫生设施承载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临床专科等能力建设,加快全科医生等重点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提升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健全苏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医共体,形成盟旗乡三级协同配套的医疗机构网络体系。继续实施小药箱工程,建设流动卫生服务站,形成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范围,满足居民健康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需求。

  推广普及健康生活。深入开展健康兴安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合理膳食、心理疏导、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病防控等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落实自治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工程,建立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健康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

  振兴发展蒙中医药事业。实施蒙中医服务建设项目,推进盟蒙医院达到国家三级甲等、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标准。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蒙医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蒙中医药重点临床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建立蒙医中医“治未病”中心和蒙药制剂中心、蒙药临床研究基地。积极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旅游等特色服务,实施蒙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推进蒙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第二节 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加强体育基础设施供给,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免费或低费开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项目。完善“互联网+体育”模式,建设智慧健身步道、体育公园,提升场馆综合服务水平。着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教育深度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推动民族体育健康发展。

  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科学规划竞技项目布局,充分挖掘冰雪运动及传统民族体育潜力,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后备训练及产业发展基地。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畅通体育紧缺人才培养输送渠道。大力普及校园足球,完善校园足球联赛体系。积极举办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

专栏15  卫生健康重点工程

一、全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兴安盟蒙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内蒙古东部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兴安盟医疗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盟级公共卫生健康打捆项目,兴安盟人民医院科研教学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兴安盟妇幼保健院迁址改扩建项目,全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盟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扎旗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平疫结合”可转化病区、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人民医院4号病房楼建设项目,突泉县中医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旗县级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区等建设项目,旗县级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结防所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二、体育事业项目:兴安盟体育中学迁址新建项目,兴安盟容纳2万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公共足球训练基地项目,乌兰浩特市全民健身馆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建设项目,扎赉特旗全民健身体育馆项目,科右前旗健身中心及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乡、村两级文体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突泉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科右中旗足球场建设项目,盟开发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第二十七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一节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化思想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新型智库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实施思想铸魂工程,依托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持续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深入开展文明兴安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将文明创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改善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积极推进乌兰浩特、科右前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依托各中心、所、站,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推动诚信建设、网络文明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依托我盟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实施内蒙古红色革命旧址“一馆十址”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打造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地。组织社科力量,深化“红绿”两篇文章的研究阐释。创新红色文化传播的手段、载体和方式,面向国内外讲好兴安红色故事。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加强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推进乌兰牧骑服务设施标准化。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出更多红色文艺精品和现实题材作品。深化全民阅读,建好用好新时代草原书屋。

  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基层文化场馆使用效率,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网格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盟旗乡三级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新建兴安盟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等项目。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智慧广电发展,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建强用好盟旗两级融媒体,新建兴安盟文化信息传媒中心。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加强对自治区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和保护。推动金界壕遗址保护纳入长城文化公园规划。

第三节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规范各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兴安盟红色文化产业园区、非遗文化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骨干企业,主动融入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发展文化创意、非遗技艺、马文化、手工艺品制作、影视制作、会展服务等重点文化产业。

专栏16   文化领域重点工程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红色革命旧址建设项目,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非遗馆,兴安盟美术馆,乌兰浩特市文化中心项目,扎赉特旗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科右前旗少年宫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桃合木苏木科尔沁文化体验馆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扎萨克图场馆建设项目,突泉县新建革命老区博物馆项目,科右中旗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二、文化产业项目:兴安盟红色文化产业园项目,科右中旗科尔沁文化扶贫产业园项目。

第二十八章 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人口规模合理增长,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一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保持人口规模合理增长。发挥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做好生育支持政策与相关政策有机衔接,推动出生人口保持适度增长。积极采取各项综合配套措施,减少本地人口流失、吸引外部人口流入。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期望寿命。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升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强化职业安全教育,实施全民控烟行动,不断提升劳动者身心健康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第二节 保障重点群体权益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消除对妇女女童的性别歧视和偏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权利。严格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等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妇女扶贫减贫、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生育关怀、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等行动。有效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基本建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升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水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家庭建设,构建党政主导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儿童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良好性格培养教育。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支持妇联组织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中发挥主体作用。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织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网,推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加强城乡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残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引导公共文化设施为视听障碍人士提供特需场所和服务。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支持兴安盟综合福利园区和各旗县市残疾人康复疗养中心、托养中心等公益项目建设。实施公益助残行动,不断加大残疾人帮扶和救助力度,对雇佣残疾人就业企业实行优惠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功能。发挥政府主导和兜底作用,以特困和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老年群体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分散供养人员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5年底全盟城市社区全面建立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加快农村牧区嘎查村养老服务中心(站)、艾里屯养老服务网点建设,提高农村牧区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建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构建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治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中华民族孝老敬老教育,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着力建设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专栏17  人口发展重大工程

一、妇幼保健项目:科右前旗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健康能力提升项目。

二、残疾人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兴安盟综合福利园区项目。

三、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各旗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社会养老护理康复中心项目,阿尔山“百年康城”生态养老休闲度假区项目,扎赉特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科右前旗津滨医疗休闲养老项目,突泉县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突泉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突泉县各乡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项目,科右中旗社区居家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项目。

第十篇 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优势,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安宁稳固。

第二十九章 打造红色主题民族团结模范区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建立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发展机制,汇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主题,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牢牢根植于各族人民心中,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

  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充分发挥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等“一馆十址”红色主题教育资源,深入挖掘革命历史及民族团结事迹,着力创作一批著作、剧目、影视等红色文化精品,以盟委党校为基地,争取组建立足全区、面向全国的内蒙古民族干部学院,提升完善干部培训设施和能力,担负起全区乃至全国革命历史传统教育、民族团结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育的政治任务,打造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红色教育基地。大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通过开展民族文化、体育、家庭教育等活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第二节 构建和谐稳固民族关系

  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开展经常性“互观交流”活动,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文化+”等手段,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

  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积极稳妥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确保少数民族师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引导和帮助各民族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尊重少数民族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工作,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第三节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提高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增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具体政策举措和实现形式与时俱进。

  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高度重视民族团结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完善协调、处置涉及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畅通各族公民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渠道,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确保边疆安宁稳固。

第三十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针,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扎实推进依法治盟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盟的领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开展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深入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参与社区矫正体制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专业化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效。

第二节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有效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域治理指挥服务中心等资源,构建开放、集约、共享的党群服务阵地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畅通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支持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形成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强智慧社区基础网络和信息终端建设,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的三方机制,建设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治理体系。

第三十一章 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局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一节 努力化解经济安全风险

  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加强政府债务化解,完善政府偿债能力评估和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健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推进网络借贷风险化解和金融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担保、非法吸储、农村牧区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产安全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安全生产配套设施与新建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突出抓好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防治,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节 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旗县市、苏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食品药品标准化装备、检验检测装备、安全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监管保障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全程可追溯监管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安全评价,防范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节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争取建设应急救援综合基地,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突能力。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加强消防站点、水源和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防火体系,提升防灭火应急能力。健全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病虫鼠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防治,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完成人防专项治理补建任务。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节 扎实推进“平安兴安”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依规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充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层实战力量,推动全盟公安机关“北疆云·智慧公安”项目落地见效,完善智能安防设施,提升立体防控、快速处置、精准打击和便捷服务能力。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创平安、共享平安的局面。

第十一篇 各级各界凝心聚力,如期实现宏伟蓝图

  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好各级政府职责,最大程度的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盟各族人民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活力。

第三十二章 全力组织规划纲要实施

  《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统领未来五年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蓝图。为了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必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实施。

第一节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落实发展规划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时效的速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折不扣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第二节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全盟各族人民要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现代化兴安不懈奋斗。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 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时效的速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力度,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落地见效。

第三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盟各地、各部门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盟行署依据本规划制定分工方案,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实施台账,全程推动、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把主要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年度,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四节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本规划由兴安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实时监测。组织和督导各类规划编制主体按时开展本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五年总结,经中期评估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必须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由盟行署提出调整建议,经盟委审议后完善实施。本规划修订后,相关各类规划必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由各牵头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审批机关报告,同时抄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五节 强化规划考核监督

  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把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入各旗县市、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各旗县市、各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盟人大工委、盟政协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民主监督,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