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0-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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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为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诊治和康复服务。承担着全盟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精神疾病心理咨询及司法鉴定,戒酒,心理危机干预,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以及对全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机构规格正科级。

  办公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12号

  联系方式:0482-8529223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冬春季:8:0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秋季: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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