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爱卫办: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兴安行动,全面实施控烟专项行动,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推动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抓手,营造良好的社会无烟环境,盟爱卫办制定了《兴安盟2023年创建无烟家庭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地、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黄成
联系方式:13224827007
邮 箱:644467777@qq.com
附件:兴安盟2023年创建无烟家庭工作实施方案
兴安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兴安盟2023年创建无烟家庭工作实施方案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全面推进实施控烟行动,切实做好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加深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倡导创建无烟家庭,营造人民群众无烟家庭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充分认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促进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推动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拒绝烟草给家人带来危害。2023年,我盟创建500个无烟家庭。
三、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
无烟家庭是指任何人在家庭任何时间、任何室内场所都做到不吸烟,包括卧室、客厅、书房、餐厅、厨房、卫生间、私家车等场所的室内环境。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如下:
(一)家中任何室内场所无吸烟现象。
(二)家中无烟具(烟缸、卷烟和电子烟等)。
(三)家庭成员劝导家人或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支持其戒烟。
(四)家庭成员不敬烟、不劝烟,礼尚往来不送烟。
(五)家庭成员学习、了解烟草危害知识,积极参与控烟宣传活动。
(六)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控烟社会共治,参与控烟志愿服务工作。
(七)在家门口或者家中张贴无烟家庭标识。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我盟辖区内符合无烟家庭基本要求的家庭均可申报,申报可采用群众自荐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群众对照无烟家庭基本要求认为符合要求可自行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申报,也可实行组织推荐方式申报,并于4月15日前向所在旗县市爱卫办提交《无烟家庭申报审批表》(附件2)。
(二)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群众自荐和推荐的无烟家庭名单逐一审核后,对符合无烟家庭要求的,填写《无烟家庭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上报盟爱卫办。
(三)评选命名。盟爱卫办会同盟文明办、盟妇联等部门,依据无烟家庭基本要求,结合表彰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综合考量,择优确认2023年度“无烟家庭”称号,并由盟爱卫办统一公示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爱卫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烟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抓手,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确定无烟家庭建设计划、目标任务。
(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爱卫月、世界无烟日、“六一”儿童节等活动,科学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大力宣传推广。
附件:1.兴安盟2023年创建无烟家庭工作领导小组
2.无烟家庭申报审批表
3.无烟家庭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兴安盟2023年创建无烟家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发成 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春雷 盟卫生健康委宣传科科长
孝 莹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 宇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黄 成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监测科负责人
张延海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科负责人
吴晓明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宣教科负责人
刘 墨 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刘原纯 盟卫生健康委宣传科科员
附件2
无烟家庭申报审批表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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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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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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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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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吸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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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家庭控烟措施及成效简介(1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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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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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旗县)爱卫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无烟家庭申报汇总表
旗县市(盖章):
序号 |
申报人姓名 |
家庭地址 |
家庭人数 |
不吸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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