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要求,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对内、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通过委托实施、代收转办方式,依托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务服务窗口承接自治区级下放的58项行政权力事项。
二是通过减证便民、电子证照等方式,对34项盟本级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精减要件材料67件,精减材料压缩比55.34%,精减40个审批事项环节,精减环节压缩比34.18%,精减时限压缩比96.65%。
三是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对20项内部权力事项精减要件材料33件,精减材料压缩比35.88%;精减19个审批事项环节,精减环节压缩比20.88%;精减时限压缩比86.32%。
四是下放行政权力事项6项,将盟本级行政奖励事项审批,以代收转办方式直接下放给旗县市政务服务窗口,便于群众就近申报。
五是将持续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对外部事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