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522000116340760/2024-00031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24〕8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2024-02-28 17:55:12 有效性:有效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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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盟行署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严格执行。

  三、各地要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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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第一部分.xlsx

      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第二部分.xlsx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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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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