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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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清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2年,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要求,进一步明晰我盟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兴安盟行政公署印发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3年12月14日,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3号),结合我盟机构职能调整、下放行政权力等情况对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于2024年2月28日印发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O24年版)》。

  二、《清单》梳理的过程有哪些?

  (1)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求将自治区级行使的许可事项进行了剥离,明确了盟本级行使事项的实施部门,形成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稿)。

  (2)向盟直各部门征求意见,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和下级对口部门实施的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盟行审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各部门提交的修改意见进行审核,采纳合规意见并对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提请盟行署常务会审议。

  (3)2024年2月20日,盟行署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4)2月28日,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清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337项,梳理依据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梳理编制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盟本级各部门结合我盟实际进行认领,明确了盟级层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全盟各层级的实施机关。

  二是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11项,清单内容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盟本级各部门结合我盟实际进行认领,明确了盟级层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全盟各层级的实施机关。

  四、编制《清单》有哪些重要意义?

  一是《清单》是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是《清单》是各旗县市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各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清单》范围。

  五、《清单》2024年版与《清单》2022年版在内容上有何区别?

  《清单》2024年版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方面相较于2022年版增加了15项,在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方面相较于2022年版增加了1项。部分事项的设定依据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进行了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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