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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多项新变化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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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2024年自治区总工会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具体有哪些变化?本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2024年度(第6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主要有哪些新变化?

  答: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涵盖两项内容,分别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

  2024年度(第6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是保障期转换的关键一年,所谓“关键”,主要体现在:一是2023年已参互单位免费延期并享受互助保障,2024年新参互单位按月办理交费、保障期至今年底;二是2025年度(第7期)的互助保障行动保障期将统一调整为2025年一个自然年度。具体将办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参互单位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8月31日,保障期从系统申请入会时间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2023年已参互单位,免费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所有参互单位集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保障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今年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主要参互对象有哪些?保障期如何计算?

  答:2024年度项目对象为未参加2023年度(第5期)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单位。2023年已参互单位,免费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互助保障期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顺延期间按照2024年度(第6期)保障期的政策核算补助金。

  新参互单位每月15日(含)前申请,从申请当月1日零时开始保障期;每月15日后申请,从申请次月1日零时开始保障期。

  问: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互助金如何收取?

  答:2024年度(第6期)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新参互单位职工交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每月8元,按整月计算,一次性交清。续互单位在保障期顺延期间的参互费用及补助金由自治区总工会承担,自治区总工会仍然为新参互单位职工及续互单位职工每人补贴10元参互费用。

  问:今年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有何调整?

  答:项目对象为未参加2023年度(第2期)内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的单位。2023年度已参互单位,免费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互助保障期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顺延期间按照2024年度(第3期)保障期的政策核算补助金。

  新参互单位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8月31日。保障期从系统申请入会时间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每月15日(含)前申请,从申请当月1日零时开始保障期;每月15日后申请,从申请次月1日零时开始保障期。

  新参互单位交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按整月计算,一次性交清。续互单位在保障期顺延期间的参互费用及补助金由自治区总工会承担。交纳互助金后互助保障期统一生效。同时,内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2024年度(第3期)项目的疾病种类由13类细化为14类,最终补助金额也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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