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
为深入落实兴安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
2.查询工作公文模板
3.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事项清单
4.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情况登记表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
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诚信建设工程要求,做好我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研究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责任范围
(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责任部门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应根据职责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工作。
(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对象
参与商务领域招投标、项目申报的企业、参与评优评先、人员招聘等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三)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渠道
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信用中国(兴安盟)”网站,重点核查被列入“红黑名单”、行政处罚情况。
2.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由相关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查询工作公文模板(附件2)印制公文,通过加密通道向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提出查询需求。
4.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网址
(1)“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
fgw.nmg.gov.cn/xynmg/
(3)“信用中国(兴安盟)”网站
credit.xam.gov.cn
(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
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事项范围及奖惩措施
(一)在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职务任用、职务晋升方面。
将所有履行公务职能的新进人员纳入资格审查信用核查范围,在组织公务员(含参公)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及其它工作人员招聘时,牵头组织单位应在招录(聘)公告中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不可报考,相关用人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应核查报名人员信用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不予通过。在职公务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相关任职资格,限制获得或者取消荣誉称号、评先评优资格。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责任部门:党建人事科)
(二)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方面。
将信用信息核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必要条件,应核查申报主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将一般失信主体,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不予适用告知承诺等简化程序。将重点失信主体,限制新增项目许可。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守信主体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减少检查频次等便利服务;将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在招标投标、项目申报方面。
将信用信息核查作为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法人(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申报主体)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自然人(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予以限制。(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
(四)在表彰奖励方面。
在向上级推荐精神文明、道德模范(楷模)、劳模等荣誉。组织推荐文明单位、道德模范(楷模)、各级劳模等荣誉项目时,应核查参评对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自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不予推荐;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部门、系统内开展其它各类评优评先活动时,应将参评对象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责任部门:党建人事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五)其他方面
行业诚信“红名单”认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本行业(领域)诚信单位(企业、商户)、诚信个人评选认定时,应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内蒙古)”“信用中国(兴安盟)”三级网站核查信用信息,被列为“黑名单”的,不应被列入行业诚信“红名单”。(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信用信息核查工作。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工作,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纳入公共事务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应查必查”。
(二)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流程。在本通知印发后,应按照《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事项清单》(附件3),明确本单位信用信息应用事项,及时调整内部工作流程、应用措施等,对结果应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公示。
(三)建立工作台账。应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台账,及时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使用环节、查询对象、查询结果及应用措施,形成信用信息核查登记表(见附件4),实现工作可追溯化管理。
(四)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信用信息核查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相关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相关要求提前告之相关市场主体及重点人群,积极营造守信践诺的社会氛围。
附件2
关于申请查询录用、调任人选
社会信用记录的函
(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按照《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现商请你中心协助查询录用/调任人选(名单附后)的社会信用记录。
联系人:XX,电话:XX
附件:查询对象名单(姓名、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公共信用信息
核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应用事项 |
业务环节 |
应用频率 |
责任科室 |
1 |
工作人员招录、职务任用、职务晋升 |
人员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任用、晋升考察环节。 |
不定期 |
党建人事科 |
2 |
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涉企活动 |
行政许可业务、监督检查业务、涉企活动 |
不定期 |
各相关业务科室 |
3 |
招标投标 |
资格审查 |
不定期 |
各相关业务科室 |
4 |
表彰奖励 |
资格审查 |
不定期 |
党建人事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
5 |
行业诚信“红名单”认定 |
资格审查 |
不定期 |
各相关业务科室 |
备注说明1、应用事项依据部门相关职责填写。2、业务环节按实际办理流程填写。3、应用频率一般包含:实时、每年(季度、月)一次、不定期等 |
附件4
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情况登记表
(样表)
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应用事项 |
业务环节 |
应用频率 |
责任科室 |
1 |
对***企业的监管 |
业务监督检查 |
不定期 |
**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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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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