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兴安盟农牧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诚信+积分制”管理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诚信+积分制”六项举措,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向基层延伸,推动乡村治理工作。
强制度,运行更“稳”。健全完善乡村治理各项规章制度,为“诚信+积分制”管理提供保障。聚焦人居环境、公益事业、移风易俗等领域,根据“治理有效”“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负面清单”等积分制管理,将村民的守规守信行为转化为量化指标,建立农牧民“诚信+积分制”综合评价机制。
集数据,资源更“优”。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涉农金融机构各级网点等资源,综合运用金融部门“信用村”“信用户”评价结果,税务部门的纳税评价,发改部门运用兴安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好农牧民、农牧民经营主体及其他农村组织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为农牧民及农牧民组织信用信息档案提供依据,为“诚信+积分制”提供数据支持。
抓指导,动力更“强”。指导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村民参与的“阳光议事”规则,推行积分制评价民主公开,并将评议积分结果进行公示。增强农牧民主人翁意识,提高农牧民自我管理的自觉意识和主动意识,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讲诚信,收获更“多”。完善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农牧民诚信建设,完善农牧民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诚信典型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让农牧户更方便直接地享受到诚信的价值化成果和服务,激发群众“知信、守信、用信”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优资源,发展更“快”。优化政策资源、金融资源,推进诚信建设。梳理优化整合财政补贴、金融服务、涉农保险、宣传推介、帮办服务等政策资源。综合运用金融部门的信用评价信息,支持诚信村、诚信户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围绕兴安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农产品加工、生态文旅等领域的发展需求,协调政府层面优先提供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重宣传,氛围更“好”。将诚信文化、诚信宣传摆在突出位置,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现有阵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宣传推介“诚信+积分制”,扩大农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创新“诚信+积分制”的运用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在诚信建设中运用积分制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诚信典型,不断激发广大群众自强上进、崇德向善的热情和信心。
通过实施“诚信+积分制”管理六项举措,初步建立诚信建设与积分制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选树一批诚信村、诚信户,总结出一批典型的农牧民诚信建设经验,优化乡村治理环境,弘扬诚信道德风尚,为全盟乡村振兴事业注入新动力。